作者:张春律师 广东知恒(广州)律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副主任、专注重大疑难复杂的诈骗案辩护、电话:170 6045 1589(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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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属在家人被以合同诈骗拘留后,自己跑去问一堆律师,还有在网上各种搜索,实际上对他的家人到底是合同诈骗罪还是合同纠纷是存在很大疑问的,在有疑问的时候,我们的又存在所谓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害怕和公权力抗争,很大可能就在迷迷糊糊的时候认罪的,实际上我们发现,有些案件根本就不构成合同诈骗,大家也可以检索一下公开的案例合同诈骗罪改判无罪的还有一审判决无罪的都是非常多的。
张春律师结合实务经验给这类案件的家属三个要点,结合自己的案件情况初步判断是不是合同诈骗。
第一点,你的家人是否有欺骗行为及欺骗的程度。
如果你的家人没有实施欺骗行为或欺骗的程度较低,不足以造成被害人陷人认识错误或对合同履行没有实质性影响的,不宜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如部分无罪案件显示的合同所涉项目真实存在,行为人具有转让、发包等权利、但存在夸大宣传或隐瞒项目、产权权利瑕疵的情况,虽然双方最后产生纠纷,但因为欺骗的程度较低,未被定罪处理。
第二点,你的家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合同诈骗罪与非罪的关键,对于典型的合同诈骗案件,比较容易从行为模式推定有无非法占有目的,而对于不常见、新类型的合同诈骗案件,在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时则需要格外慎重,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与典型的合同诈骗案件的相当性,严格按照犯罪构成判断构罪与否。
第三点,你家人的这个案件通过民事途径是否足以救济。
在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合同欺诈行的界限时,一个很重要的考量因素是被害人能否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本着刑法谦抑性的原则,如果被害人能够通过协商、仲裁、调解、诉讼等方式获得及时、充分的救济,在进行刑事追诉时要特别慎重。在黄某某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案中,法院认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获得司法务济的,不应动用刑罚手段,本案双方协议约定合同目的未能实现而产生的纠纷,未超出民事合同纠纷的范畴,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于以救济,将此作为无罪判决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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