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公安交管支队龙湖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一名外卖骑手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市区中山路行驶时竟在一分钟内连闯2个红灯,汕头公安交管部门立即锁定车辆及驾驶人信息,通知涉事驾驶人到中队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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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驾驶人陈某交代,其因外卖配送问题,为赶时间连闯红灯,民警对驾驶人陈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指出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依法对陈某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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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还约谈了该骑手所在的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要落实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查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筑牢路面出行安全防线。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停止信号时,在非机动车停止线内或者待驶(转)区内有序等候;

汕头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目前,我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持续进行中,汕头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强路面巡查力度,加大对超员超速、闯红灯、“飙车炸街”、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