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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徐敬尧
“真没想到,没用走执行程序,这笔欠款就全额到账了!谢谢法官!”原告某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收到20万元欠款后,专程向承办法官致谢。收到企业负责人的致谢背后,是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在这起涉企服务合同纠纷中审慎保全、柔性调解的办案实践,既依法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又为暂时困难的企业留出经营空间,实现双方共赢。
该案中,原告某建筑工程公司与被告天津某建设发展公司因河道治理咨询服务费产生纠纷。原告依约履行后,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大额费用,原告遂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告银行账户。
承办法官梳理发现,原告急需资金周转,被告受行业环境影响经营困难,且正处于多项目关键期,账户冻结将直接影响招投标和资金流转。无论长期查封还是简单下判,都可能“两败俱伤”。法官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在依法保全的同时加大调解力度,向被告释明法律后果,劝说原告适度让步。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20万元,原告放弃其余诉求。协议生效后,法院第一时间启动解封。然而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因资金调配未能按期付款,案件即将转入执行。承办法官没有简单移送,而是约谈企业负责人释法劝导,讲明拒不履行对企业经营和商业信誉的严重影响,点明主动履约才是正道。
在法官耐心释明和督促下,被告态度发生根本转变,从被动应付转为主动履约,快速筹措资金付清全部20万元。原告顺利回笼资金,被告规避了信用风险,纠纷实质化解。
从查封到解封,从“要我还”到“我要还”——这一转变背后,是双阳法院“既护权益、又留空间”的涉企司法理念。下一步,双阳法院将持续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机制,以高质量司法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初审:林冬雪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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