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郭德纲和贾冰都出事了。这两档子事看着八竿子打不着,细琢磨却是一条藤上的两个毒瓜。
先说郭德纲。七月份在武汉演《济公活佛》,现场改词,把《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里“微山湖上静悄悄”改成了“紫禁城中静悄悄”,后面还接了句“妈咪妈咪哄”。
视频一流出,有人给武汉文旅局写了举报信。文旅局回函说,演出许可没问题,但改编内容没报备,涉嫌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已经立案调查。
再说贾冰。八月初在成都一家饭店包间里私下吃饭。酒过三巡,人放松了,话也多了。同桌一个“朋友”把手机藏在桌面缝隙里,全程偷拍,掐头去尾剪了一段发到网上,标题写着“爆粗口、人设崩塌”三天涨了快三万粉。
两件事一个是台上唱戏被人举报,一个是台下吃饭被人偷拍。看着都是公众人物“翻车”,但情况不尽相同。
郭德纲站在舞台上,面对的是买了票的观众,他知道自己在表演,知道台下有手机在录。这是他的工作场合,他心里有数。他只是高估了自己粉丝的道德水平。就有人想毁了你。
贾冰坐在封闭包间里,面对的是认识多年的朋友,他以为自己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卸下了所有防备。他同样高估了朋友的道德水平。
在这一点上,贾冰要比郭德纲惨得多。他遭遇的是赤裸裸的背叛。
法律上也不一样。郭德纲那边,是行政违规的嫌疑——演出内容变更没重新报批,文旅局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调查,有法可依。
贾冰这边,是实打实的民事侵权——封闭包间属于法律保护的私密空间,偷拍并公开他人私密活动,侵犯的是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
最有意思的是舆论反应。郭德纲的事,网上吵成一锅粥,有人支持举报,说红歌不能瞎改;有人反对,说上纲上线。贾冰的事,全网几乎一边倒,都在骂那个偷拍者,同情贾冰。
那么问题来了:哪个更让人害怕?
郭德纲这事,从创作自由的角度看,确实挺窒息的。公开演出,即兴发挥,改了几句词,第二天就面临行政立案调查。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演员在舞台上每说一句话、每唱一句词,脑子里都得过一遍:这话报备了吗?会不会被人录下来举报?创作一旦进入这种自我审查状态,舞台上就只剩安全但无聊的东西了。
你今天能举报舞台上明星,明天就能举报讲台上的老师,后天就能举报公开发表观点的作家、评论家,结果就是我们再也听不到真实的公共表达。
但贾冰这事,从人身安全和信任底线的角度看,更恐怖。因为它涉及到了所有人。
人们为什么一边倒地支持贾冰,因为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自己——任何人参加同学聚会、公司团建、家庭聚餐,都可能被同桌的人“记录精彩瞬间”然后发上网。
你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随时可能成为别人手机里的素材,成为别人账号里的流量。这不是公众人物的问题,这是所有人的问题。这件事击穿的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契约。
郭德纲的困境,是公共空间的创作边界在收紧;贾冰的困境,是私人空间的安全感在崩塌。前者让公众人物不敢说话,后者让普通人不敢“吃饭”。
两条线如果同时收紧,最后整个社会只剩下一种声音——沉默。而这,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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