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的台词功底真的好差,你们觉得呢?”
“男主明显咖位更大,女主搭档完全是倒贴啊,有没有同意的?”
一部新剧、综艺刚刚上线,就有不少差评帖文出现在社交平台,有些看似正常的讨论话题,可能是精心设计的舆论操控手段,有人静静坐等评论区“炸锅”,待剧组方承受不住压力主动联系“商务合作”,单次费用少则数千元……
近日,杭州公安机关侦破一起以“护剧”为名实施舆情敲诈的案件,10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关联的涉案微博账号粉丝总数2020万余,2名主要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橙柿互动记者在案情通报会上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近一年内对多部热播剧及艺人进行敲诈勒索,涉案金额20多万元。该案系全国首次将网上针对文娱领域灰色运作行为,依法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侦办的典型案件。
新剧没上线就有帖子制造负面话题
女主看到不实帖文当场大哭
“护剧”一条至少上千元,5条起步才能合作
今年5月,多部热门影视剧开播当天,一名自称“影视评论博主”的自媒体账号发布了帖文,剧中两位女主角的照片,一张高清照,一张模糊照,内容中对比两主角的颜值长相,评论区的剧粉、艺人粉开始热烈讨论起来。
然而,杭州公安网安部门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却发现,在热播影视剧上线期间,社交平台还集中出现内容相似的负面帖文,对演员演技、剧情设置、主创关系等进行刻意贬低或挑动对立,“帖文在短时间内又迅速消失”,这个异常情况引起了警方的警觉。
临安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李克说,发布这些内容的博主粉丝量各不相同,内容也并没有“大火”,评论区的几百条留言大多是粉丝间的相互“拉踩”。
警方调查发现,这些负面帖文发出后,有公关媒介公司通过私信、商务渠道一一联系到帖文的博主。
“他们以提供宣传服务或舆情优化等名义,索要高额费用,以删除帖文、控制评论方向。”
警方很快锁定了一个以李某、廖某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
办案民警李克说,面对这些找上门来的公关媒介公司,李某等人通过舆论压力迫使受害方支付“保护费”。
记者咨询了一位娱乐圈制片人,他表示,剧集上线后的播放走势和平台评级对剧方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到收视率和后期商业收益,也影响艺人的商业价值,如果出现负面舆情,最好是立马能联系到删帖,否则品牌方很有可能直接暂停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当有人找上门时,犯罪团伙并不直接提出“删帖”,而是会以“提供宣传服务”的名义进行谈判,将删帖包装成“护剧”的宣传行为,开口索要高额费用。同时为了避免频繁删帖造成账号异常,他们只将帖子隐藏起来,不会直接删除。
“对李某等人来说,1条帖子的‘宣传服务’费上千元,5条帖子起步才会考虑合作。”同时,他们会联动多个账号加大发帖频率、扩大传播范围,进行持续的舆论施压,直至对方“花钱消灾”。
杭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成立了专案组。临安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大队长吕单祥说,他们走访了全国多地,找到不少“深受其害”的影视剧制作方,“有公司负责人倒苦水:新剧还没上线,刚刚准备前期预热宣传时,一堆‘黑帖’发艺人的负面消息……这部剧‘砸’了五六千万进去,几句‘闲言碎语’就全毁了,我们就要倒闭了。”
该公司负责人还说,“我们女主角看到那些负面不实的炒作帖子,饭桌上当场大哭,我没办法,只好再联系他们‘你说多少钱就多少钱吧’。”
简单发布一条恶评就有人找来“删帖”
嫌疑人第一单赚了几百元尝到甜头
专案组通过缜密侦查后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分工和资金流向。6月16日,杭州警方40余名警力分赴安徽合肥、江苏太仓等8省10市统一收网。共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名主要嫌疑人李某、廖某在家中被抓获,他们的作案工具只有手机、电脑主机、平板电脑等。
廖某今年40岁,长期从事账号运营,拥有百万粉丝,还专门雇佣了人员维护账号,他的账号多发一些从各处搜罗来的明星艺人消息,曾因侵犯艺人名誉权被多次提起民事诉讼。
李某今年36岁,有正规职业,自2024年起利用业余时间运营个人社交账号,为了追星,他最初发布生活分享和艺人动态,后因发布了一条某艺人的负面信息获利几百元,尝到甜头后,开始系统性发布针对影视作品及艺人的负面帖文。
吕单祥说:“嫌疑人交代,这样的做法他们都明知不对,相互间还经常讨论‘这么做会不会被(警方)处理’,他们都没想到最后会以敲诈勒索的罪名被抓。”
为了逃避监管,他们联系时使用了一系列“行业黑话”。比如,“锁”的图形表情代表“帖子可以隐藏起来”,“包”的图形表情代表“不要继续了,价格已谈好”,“砖头”的图形表情代表“钱已到账”。他们在联系讨论某某艺人明星时,也不会用其本人名字,而是用字母缩写……
“他们以为自己钻到了空子。”办案民警说。
跟风转发谣言、用侮辱性语言攻击个人……
就会从“吃瓜群众”变为“网暴参与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以‘护剧’为幌子的网络敲诈勒索,不是民事纠纷,而是刑事犯罪,以往不少公司只能隐忍退让、花钱消灾,行业内也逐渐形成了甘愿‘交保护费’的惯例,这样的网络黑产气焰嚣张。”
杭州公安网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系全国首例明确将“护剧”等灰色运作行为,依法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侦办的典型案件,打响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网络空间的“第一枪”。
近年来,网络暴力问题也日益受到社会关注。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桢天表示,该案中,若行为人在敲诈勒索之外,另行捏造虚假事实、发布侮辱诽谤性言论、泄露他人隐私,或者组织、煽动、指使网民对特定对象集中攻击、辱骂、人肉搜索,如独立构成网络暴力相关犯罪,可能会数罪并罚。
那么,如果普通网友在这样的负面帖文下面跟风留言、炒作、踩一捧一,会构成网暴吗?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亦晨认为,这取决于说的是什么:只评价"剧不好看"属于言论自由,不构成网暴;但如果跟风转发谣言、用侮辱性语言攻击演员个人、或参与有组织的刷一星和人身攻击,就跨过了从“吃瓜群众”到“网暴参与者”的那条线。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2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受到网友们强烈支持。
其中规定了四种活动属于网络暴力,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集中发布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动对立、威逼胁迫、歧视偏见等内容的信息(以下简称网络暴力信息);
(二)违法集中发布他人个人信息;
(三)持续进行网络恐吓、网络骚扰等;
(四)其他侵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活动。
当前全国正在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据公安部微信公众号消息,网络“套路贷”、软暴力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网络暴力等新型犯罪已成为黑恶犯罪的重要形式,严重破坏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
公安机关呼吁,影视制作方、艺人团队及广大网民如遭遇舆情要挟、恶意敲诈、有偿删帖等不法侵害,切勿隐忍退让,应第一时间固定保存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网页截图等电子证据,主动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记者 邱婵姝
通讯员 姚元
编辑 潘俐
审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对 陈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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