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门县公安局白云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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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石门县公安局白云派出所接县局反诈中心线索指令:辖区居民杨某名下微信支付账户存在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流转异常。接到线索后,值班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迅速查清了杨某的违法犯罪事实。
经查,2026年4月,杨某因资金周转紧张,经他人介绍在网上结识一名声称可办理贷款的网友。8月,受该网友指使,杨某前往外地,在明知出借微信账户用于资金流转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将本人微信账号、手机交由对方操控,协助不法分子接收、转移诈骗赃款,并从中非法获利。
另查明,杨某此前曾因非法买卖支付宝账户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受罚之后仍不知悔过,再次出借个人支付账户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杨某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目前,杨某已被石门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石门警方提醒
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仅限本人使用,切勿为贪图蝇头小利出租、出借、出售。一旦沦为犯罪分子转移赃款的工具,将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受过处罚更应当引以为戒,切莫重蹈覆辙。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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