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河北省张家口市,一桩国家项目建设赔偿纠纷拖了近九年。当事人当初配合重点工程施工,相关单位先后出具多份盖章书面材料承诺赔付,却始终没有实质补偿;据当事人称,后续对方更是在其毫不知情的前提下伪造调解协议书,直接致使其信访渠道无法正常受理。当事人认为承办单位仅凭虚假文书走纸面结案,敷衍处置诉求,自身合法财产权益长期得不到保障。

、工期优先承诺后置,损失迟迟未获赔付

早年当地推进国家项目施工,相关单位承诺完工后统一核算损失足额赔付。2020年完工后当事人多次沟通协商,多年未拿到任何赔偿,无奈于2024年4月正式启动信访维权。

二、一纸疑似伪造协议阻断信访,当事人诉求无人再受理

当事人指出,2025年5月26日,宣化区交通运输部门在当事人不知情、未参与调解、未签字的情况下,出具了一份《调解协议书》,并以此作为信访事项办结依据上报。上级信访部门据此将案件上报为已调解办结,不再受理当事人后续全部诉求,当事人财产赔偿诉求彻底失去信访维权渠道。

基于以上事实——当事人从未参与调解、从未签字、内容与赔偿诉求毫无关联,当事人对该协议的真实性提出严重质疑。

当事人称,《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从未参与调解、从未签字,这份协议从一开始就缺乏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时,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条,办理信访事项弄虚作假的,信访部门应当及时督办。当事人已就该协议的真实性问题正式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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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语:核心诉求聚焦核查文书真伪、落实赔偿

当事人九年维权的核心矛盾不在于施工纠纷本身,而在于相关部门被其指控伪造调解文书,以纸面结案方式封堵信访渠道,导致赔偿问题长期无法推进。当事人核心诉求两点:一是兑现过往盖章承诺,足额发放赔偿款;二是核查调解协议处置流程,纠正纸面虚假结案,恢复正常信访诉求渠道。

公共工程建设离不开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更不应成为工程进度的牺牲品。一枚公章承载的是行政公信力,一次调解承载的是群众对公平的期待,若只用文件拖延时间、用程序堵死诉求,损害的是基层行政行为的公信力。

当事人表示愿意配合所有核查工作,也计划整理承办单位敷衍处置巡视交办事项的全新线索,向上级巡视部门二次举报,期待能有上级单位介入督办,妥善化解拖延九年的赔偿纠纷,让普通群众合理诉求能够正常受理、落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