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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为推动法典精神落地生根,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8月13日上午,唐山中院、迁安法院联合生态环境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多家单位为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迁安市宏奥工贸有限公司等67家辖区重点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讲活动,以精准法治服务助力企业走稳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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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生态环境局迁安分局负责同志宣读《生态环境法典企业践行倡议书》,倡导广大企业主动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守生态法律红线。各单位向参会企业代表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企业开展内部学法、完善环保合规管理提供权威文本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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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中院环资庭法官结合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开展专题授课,以案释法剖析企业常见环保法律风险,对生产排污、资源利用、生态损害后果承担等实务问题进行深度解读,清晰讲明违法生产经营需要承担的刑事、民事、行政法律后果。参会企业代表认真聆听宣讲,表示此次宣讲加深了对生态环境领域法律规定的理解,今后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把生态合规要求嵌入生产经营全流程,守住绿色发展法律底线。
下一步,唐山中院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案例宣讲、法律咨询、风险提示等多种形式,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宣传走深走实,助力企业提升生态风险防范能力,为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司法保障。
供 稿:环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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