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福清市石竹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在东张水库坝头纪念碑广场开展“‘典’亮生态底色 检护绿色家园”全国生态日主题法治宣传暨水域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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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读等方式,向市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法律知识,针对噪音污染、水体保护、垃圾分类、野生动物保护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细致解答。在有奖知识问答环节,市民踊跃参与,以互动竞答的方式加深了对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解记忆,增进了公众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了解与支持。

随后,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与石竹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人一同进行增殖放流,以实际行动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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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林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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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这里开展活动,是为8月15日全国生态日进行普法预热。一方面通过科学放流修复水域生态、维护生物多样性;另一方面,面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学习、遵守生态环境法典,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保护法治意识。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筑牢生态法治屏障,携手广大市民共同守护好福清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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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林晨怡

编辑 薛雅平 潘宝凤

审核 张晨

监制 吴凌 峰 毛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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