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工作参保
临时想去广州挂号看普通门诊
医保还可以报销吗?
一般情况下
自行到市外进行普通门诊就医的
医保不予报销
只有以下三种情况
在市外进行普通门诊就医
发生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可按规定报销
⬇️⬇️⬇️
01
因急救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可按规定报销。
02
已办常(长)驻异地就医备案,在备案地 普通门诊 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可按规定报销。
03
经市内普通门诊选定医疗机构按照临床转院标准办理转诊备案到市外非选定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如果需要住院
或者是门特就医呢?
01
住院就医
自行到省内市外住院就医人员:无需备案,可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报销。
自行到省外住院就医人员:备案到地市即可,无需选点。
注:报销比例按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降幅20%执行。
02
门特就医
自行到市外门特就医人员:申请的门特病种经确认后,可在佛山市内及市外选定共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
注:报销比例按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降幅20%执行。
门特就医选点指南
参保人申请的门特病种经确认后,应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就医前申请办理门特选点业务,可选择市内和市外共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选定治疗机构。
如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治疗机构的,一个年度内变更数量不超过3家。
操作指南:
2.点击首页“特定门诊选点登记”。
3.阅读“办理须知”。
4.点击“新增选点”/“变更”,选择需要前往就诊的医疗机构按提示操作即可。
除了本人办理,家属也可以代选点,添加绑定家庭成员信息后,即可帮其办理门特选点。
除急诊抢救和转诊外,参保人员到未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转发分享!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佛山医疗保障
编辑:罗乐莹
审校:李敏贤、冯翠萍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小伙伴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