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袤的东北大地上,曾屹立着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古老政权——扶余国。作为东北地区早期的文明代表,扶余不仅在政治与军事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更孕育了独具一格的社会风貌。透过《后汉书》《三国志》等珍贵史料,我们得以穿越千年时光,一窥这个古老民族神秘而丰富的生活画卷。
扶余国的民风与礼俗
根据《后汉书》,扶余人体态“粗大”,性格“强勇”而又“谨厚”,并且不会做“寇钞”之事,也就是从汉朝人角度来说扶余人剽悍勇武而又相对文明友好。扶余人热爱唱歌和舞蹈,甚至在走路的时候都会唱歌,新年还会举办连续几日的“迎鼓”祭典,一起唱歌跳舞来祭祀上天,其舞蹈形式应该类似于高句丽画像砖中的长袖舞。“迎鼓”的习俗可能受到了 “楹鼓”风俗的启发,一般在“殷正月”举行,“迎鼓”期间还要召开“国中大会”,决断诉狱、释放囚犯、祈求新年。扶余王到东汉朝贡的时候,汉顺帝还“作黄门鼓吹、角抵戏以遣之”。
扶余人相信天人感应和万物有灵,重视占卜和祭祀。按《三国志》“旧夫余俗”,扶余人会在水灾、旱灾、收成不好的时候将问题归咎于国王,杀死或替换国王以替天行道。又按《三国志》, 扶余人会像商朝一样用占卜决定国事 ,每当军事行动时会杀牛查看牛蹄,牛蹄合上则为吉利,分开则为不吉。扶余和高句丽习俗相通,应该一样都有祭祀祖先的习俗,高句丽还会到拜祭妇人像的扶余神(柳花夫人)和始祖扶余神之子(朱蒙)。从东明传说来看,扶余人应该认为猪、马、鱼、鳖等都有灵性,朱蒙传说中扶余王也曾经向山川祈求继承人。
扶余有着和 一样的收继婚,女性在丈夫死后会嫁给丈夫的兄弟。从传说来看,扶余人与高句丽人可能存在通婚。扶余的法律禁止通奸,无论男女通奸都要被杀,又严惩不满多妻制的“妒妇”,被杀者则会曝尸于国都以南的山上直至腐烂,需要女方家属提供牛马才能赎回尸体。扶余人曝尸的国都南山则被认为是吉林市东团山遗址以南的帽儿山遗址,这里发掘出了超过200座墓葬,佐证了东团山遗址为早期扶余王都。扶余多数人应该是实行一夫一妻制,少数贵族阶级实行一夫多妻。根据现有墓葬来看扶余存在着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并存的婚姻制度,其中老河深扶余墓葬中体现一夫一妻的墓葬有22组,体现一夫多妻的有5组;男女墓葬存在显著差异,男性墓葬的随葬品一般多于女性,女性一般只有玛瑙珠和通腕饰随葬。
扶余盛行厚葬。按照《魏略》,扶余人一般会停丧五个月,并推崇丧期越久越好,并且会向死者供奉或生或熟的食物,死者亲属则会身穿白色衣服,妇女去除装饰品,和中原披麻戴孝的习俗相似,《三国志》还补充扶余人在夏天会用冰来延缓尸体的腐化。《三国志》还称扶余人丧葬会使用人牲,有时会使用多达数百人殉葬,从目前的考古来看只有看到马匹殉葬,并没有发现活人殉葬。大量考古资料表明扶余人会使用精美的随葬品来厚葬死者,但是不同阶级有着不同的随葬品,很多下层阶级的墓葬甚至几乎没有随葬品。从随葬品的性质来看,大多可能是死者生前所用,并非是为了陪葬专门定制,并且不局限于贵重的金银饰品,还有很多生产工具。按《三国志》, 扶余王下葬则要使用汉朝赐予的玉匣 ,常常会从玄菟郡迎取玉匣,这种礼仪应该是通行于汉代的诸侯国,但是考古资料暂时无法证实这一点。《后汉书》、《三国志》、《晋书》都提到扶余“有椁无棺”,“棺”一般是头尾不对称的尸体容器,“椁”是套在“棺”外面的矩形容器,帽儿山遗址和老河深遗址的墓葬大多符合这样的描述。
扶余的生活习俗深受中原的影响,但也有独特之处。东明传说中就可能有借鉴中原传说之成分,而扶余墓葬的随葬品中也有大量输入自中原,扶余王的丧葬也需要用到玄菟郡保管的玉匣,扶余许多习俗都和殷商相似。 扶余崇尚严刑峻法,其禁盗、禁杀、禁淫,也和殷商之后的箕子朝鲜“八条之教”类似,其殉葬也和商朝类似 。按《三国志》“食饮皆用俎豆,会同、拜爵、洗爵,揖让升降……有似中国”,《魏略》“其居丧……大体与中国相仿佛也”,扶余的礼仪习俗应该受到了 ,但是又按《三国志》“在国衣尚白”、“出国则尚缯绣锦罽”,说明扶余对内和对外所用的服装制度有所不同。《三国志》还描述扶余人对于汉朝派来的翻译传话都跪拜臣服、表现得毕恭毕敬,伏地轻声细语。
结语:
扶余国的民俗画卷,既保留了原始部落的淳朴与神秘,又深深烙印着中原华夏文明的印记。那些严苛的律法、虔诚的祭祀与隆重的丧葬,不仅是当时社会秩序的缩影,更是古代民族大融合的历史见证。这些鲜活的民俗记忆,为后世探寻东北古代文明的演进脉络,提供了无比珍贵的文化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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