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县里的法院每天都在忙着处理各种民事官司,大家去打官司的时候都要按标的额交一笔诉讼费,这笔钱其实并不是法院自己拿着花,而是通过财务系统直接打给省财政厅的账户里,也就是说这钱一分不留全部上缴,法院自己根本碰不到这些钱,更不存在什么自收自支的说法。
法院其实就是靠国家财政养着的,也就是咱们平时说的那种全额拨款单位,法院里所有人的工资、奖金、津贴还有平时办公用的纸笔、办案需要的车费、差旅费,通通都是由财政部门统一按预算给剥下来的,法院根本没有收入来源,也不可能靠着收诉讼费来养活自己。
关于那种说法院有内部供养人员,还要靠法院自己发工资的说法,其实完全是误传,法院里的正式在编人员,不管是法官还是法官助理,甚至是书记员和行政后勤人员,只要是编制内的,工资待遇全都是由财政统一发放的,不可能存在法官工资还要法院自己去筹钱发的情况。
有些地方虽然确实有一些临时聘用的人员,像辅助办案的或者做安保工作的,他们虽然不是公务员编制,但他们的工资也不是法官自己掏腰包,而是法院向财政申请专项经费,由财政批准后再拨过来发放的,这种钱也是从国库出的。
有些老百姓觉得法院收费多就该有钱,这其实是个误区,国家的财务制度管得很严,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主要任务就是把案件审清楚,所有的财务收支都在阳光下运行,每一笔支出都有严格的审批流程,法院根本没有权限把收来的诉讼费挪作他用,这种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就是为了保证法院能公正办案,不受金钱利益的诱导。
咱们现在办案用的系统、网络、办公大楼的维修费用、甚至连法官开庭用的录音录像设备,这些大头开支全部由财政按需拨付,法院的财务人员每天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按规矩向财政部门核报经费,只要是合理的办案支出,财政都会全额保障,这根本不需要法院去创收。
那种说法院靠自己搞点收入来发奖金的说法,在现在的体制下是绝对行不通的,现在所有的财务数据都联网直接对接省财政厅的系统,任何一笔钱进账都要经过复杂的财务核验,法院作为一个机关单位,没有经营权,更没有盈利目标,整个机构就是为了维持司法公平运作而存在的。
要是哪个法院敢私自留下一笔诉讼费,那性质可就严重了,这属于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审计部门每年都会对法院的账目进行严格审查,只要有一笔账对不上,或者有一分钱去向不明,立刻就会被查出来,所以大家去法院打官司交钱,完全不用担心这些钱被用到了歪门邪道上。
有些朋友可能看到法院招了很多人,觉得这些人这么多工资法院哪来那么多钱,其实这些人的经费来源在每年的预算报告里都写得明明白白,只要是正规途径进入法院工作的人,他们的保障全是国家给的,根本不存在什么内部供养的问题,更不存在法官自己掏腰包发工资的怪事。
现在的法院管理非常规范,所有的办案支出和人工经费都是随着国家经济发展逐年调整的,财政给多少钱,法院就办多少事,这套运行机制运行了这么多年,早就非常成熟了,大家去法院办业务,只需要关注案件本身,至于法院怎么运作的、钱怎么花的,背后都有严密的财政保障体系在支撑。
要是有人再跟你说法院是靠收诉讼费过日子,那纯粹是没弄清楚情况,法院不仅没法从诉讼费里分一杯羹,连买一支笔都要走固定的采购流程,这种严谨的制度就是为了让法院能心无旁骛地维护公平正义,让每一件案子都能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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