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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

该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这意味着,今后在居民住宅楼开餐饮店不可任性而为,那种“明火爆炒”店更已被禁开。

这一要求不是首次发出,此前大气污染防治法便有相关规定。而在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大气污染防治法已废止。换言之,经过“升格”后,这部新法律以更具系统性的规定,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驾护航。其中,以法治之力维护居民住宅楼的生态环境,十分引人注目。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多地相继出台法规,聚焦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领域。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是共同选择。

严格限制在居民住宅楼开设餐饮店、进行分层次监管,是对居民住宅楼功能进行精准界定的结果。“楼下炒菜、楼上睡觉”,看上去颇为温馨、接地气,但常识告诉我们,居民住宅楼先天不具备排烟条件,重油烟、重异味的餐饮店必然扰民。多年来,相关投诉此起彼伏,道尽群众的苦恼。而一些居民楼餐饮店发生的恶性事故也反复发出警示:规范开店行为,禁止“明火爆炒”店混入居民楼,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绝不可轻视。

然而,一个骨感的事实是,在一些地方,违规餐饮项目并没有全然从居民楼离去:有的大打擦边球,有的借“老店新开”引入明火,有的则偷偷摸摸、遮遮掩掩,让群众防不胜防。这类违规餐饮项目的存在,对监管者发出严肃考问。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个别地方的监管部门往往以“已要求整改”进行回应,一些餐饮店则以后期自行加装排烟设备或油烟净化器的方式“求放过”,这种“变通式”处理办法并没有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因而导致问题反反复复、枝蔓相互纠缠,极大影响到居民的居住体验。

要彻底消除乱象,让群众住得安心、顺心,就必须坚决将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坚决纠正放任、默认违规开店的错误,消除群众的痛点。具体而言,牢牢把握红线和底线,绝不对违规餐饮项目“开口子”“留后门”。对于那些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滋扰居民的违规餐饮项目,该移出必须移出。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惩治,提高违法成本,防止乱象回潮。

在城市治理领域,科学平衡“烟火气”和“居住权”的关系,是无可回避的重要命题。城市要有烟火气,居民要有安全感,店铺要有边界感……实现相关目标本不难,核心考验在于:城市管理者有没有坚持原则的担当,有没有化解矛盾的智慧,有没有彻除乱象的决心。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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