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去接老公周旭安下班,这哥们喝得烂醉如泥,一上车迷迷糊糊,指着我鼻子让我这代驾开车。我顺口问了一句去哪儿,他张嘴就来一个地址,我听完手脚冰凉,心里凉了半截,当场下定决心这婚离定了。
那地方是白安若的家,名义上是他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女兄弟,实际上谁知道是不是个红颜祸水。我二话不说,油门一踩,直接把他送到了那个女人的地盘上。到了地儿,这哥们不仅熟门熟路,甚至连门锁密码都记得清清楚楚,手指头一按,门“咔嚓”就开了。看着他跟回自己家似的,换鞋、放表、松领带,动作行云流水,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才是他正经老婆。我在旁边看着,心里五味杂陈,这哪里是第一次来,分明是把这儿当成了老巢。
回想过去,周旭安可是出了名的模范丈夫,不抽烟不喝酒,工资上交,回家准时,简直是把“完美”两个字刻在了脑门上。当年我嫌他不懂风情,差点分手,他发誓说可以学,要给我一个童话般的爱情。我也信了,以为浪子回头金不换,他这份体贴是对我情有独钟。谁能想到,这所谓的“完美”全是演出来的,全是他在那儿照本宣科。在这一片狼藉的客厅里,看着他把衣服乱扔,毫无平日里的洁癖样子,我才恍然大白,原来人前装模作样,人后放飞自我,这才是他的本性。
这时候白安若穿着那身薄如蝉翼的睡衣出来了,毫不避讳。我就冷眼看着她表演,她倒是得意洋洋,说什么周旭安只有在她这儿才能做回自己,不用绞尽脑汁讨好谁,也不用担惊受怕。我看透了这层遮羞布,也没心思跟她扯皮,既然他觉得这儿才是温柔乡,那我成人之美。我把这一摊子烂摊子留给他们,转身就走,这也就是所谓的“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吧,哪怕马力不好,我也看够了。
第二天一早,家里被我翻了个底朝天,周旭安的东西被我打包寄了个干干净净。我在他那个陈旧的柜子角落里,翻出了一张泛黄的信纸,那是十年前白安若出国时他写的。字里行间全是痴情怨种的味道,甚至为了她错过了高考。原来我拿命去爱的男人,心里一直住着别人,那些所谓的浪漫改变,不过是他拿我练手的道具。这哪里是爱,分明是画地为牢,我也是傻,竟然陪着这戏子演了这么多年的独角戏。
周旭安酒醒之后,慌慌张张跑回来,一看家里空了一半,脸都绿了。他还在那儿嘴硬,说是断片了,不知道怎么去的,反咬一口说我小题大做。我直接把那张信甩在桌上,看着他脸色煞白,那副尴尬模样真是大快人心。他还在那儿狡辩,说那是年少轻狂,早就过去了。我看他还要演,直接下了逐客令,房子是我的,让他赶紧滚蛋,去他的温柔乡过日子。
他搬出去之后,彻底放飞了自我,天天跟那帮狐朋狗友混在一起,白安若更是恨不得向全世界炫耀。我也懒得理,一心只想把婚离了。那个圈子里的刘染染,老公也被白安若勾搭上了,找到我想联手抓奸。我一口答应了,直接把白安若家的门锁密码告诉了她。那天场面真是精彩,礼炮一响,床上的那一对野鸳鸯吓得魂飞魄散。周旭安也在场,看着这一幕,整个人都傻了,像是被人抽了脊梁骨。
我趁着乱,把离婚协议书递到了周旭安手里。他看着那份协议,还在那儿做梦,以为我是在闹脾气,想逼他回家。他一把抓住我,信誓旦旦说爱我,说过去的都过去了。我看着他那只穿着红袜子的脚,心里只觉得好笑。有些东西错了就是错了,破镜重圆也只是有了裂痕,哪能回到当初?我告诉他,这辈子我只给一次机会,是他自己亲手把这张牌打得稀烂。
从民政局出来那天,周旭安穿得邋里邋遢,两只袜子颜色都不一样,慌得像个无头苍蝇。他还在那儿忏悔,说他后来真的爱上我了,离不开我。我看着他手里抖个不停的笔,心里毫无波澜。哪怕他是真心,我也懒得回头了,好马不吃回头草,更何况这草早就烂了根。签字,画押,从此山水不相逢。
半年后,我在医院偶遇了这对“苦命鸳鸯”。白安若挺着大肚子,周旭安跟在后面一脸衰样。看到我,周旭安像做了错事的孩子,下意识解释孩子不是他的。白安若当场发飙,两人在医院大厅吵得不可开交,那一地鸡毛的样子,真是让人大开眼界。我看着这闹剧,只觉得当初离得干净真是太英明了。这两人天生一对,那是恶人自有恶人磨,至于我,早就奔着新生活去了,哪有空回头看这满地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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