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芦山县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芦农(农药)罚〔2026〕1号

付**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付**

付**于2026年5月27日11时使用车载方式在芦山县思延镇周村村毛家坝大桥上行100米处销售农药被本机关执法人员查获。

1.责令付**停止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行为。
2.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27种总计820袋(瓶)。
3.罚款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履行方式:工行芦山支行缴纳罚(没)款;期限15日。

芦山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7月23日。

2

芦农(农产品)罚〔2026〕1号

陈*捕捞未达到休药期的农产品

陈*

陈*在2026年6月3日捕捞未达到休药期的农产品

1.警告。2.罚款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

履行方式:工行芦山支行缴纳罚(没)款;期限15日。

芦山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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