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芦山县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芦农(农药)罚〔2026〕1号
付**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付**
付**于2026年5月27日11时使用车载方式在芦山县思延镇周村村毛家坝大桥上行100米处销售农药被本机关执法人员查获。
1.责令付**停止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行为。
2.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27种总计820袋(瓶)。
3.罚款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履行方式:工行芦山支行缴纳罚(没)款;期限15日。
芦山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7月23日。
2
芦农(农产品)罚〔2026〕1号
陈*捕捞未达到休药期的农产品
陈*
陈*在2026年6月3日捕捞未达到休药期的农产品
1.警告。2.罚款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
履行方式:工行芦山支行缴纳罚(没)款;期限15日。
芦山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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