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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类商标擦边营销手段中,医药领域的 “心机商标” 刻意误导消费者,迷惑性极强,已经成为行业乱象重灾区。

近日,一款标注 “原研一致” 字样的红霉素眼膏引发舆论关注。不少消费者误以为这是国家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的官方认证标识,经查询才发现,“原研一致” 仅是企业注册的商标。目前,监管部门正对该事件开展进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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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I生成

原研药品,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具备完整、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仿制药则是在原研药专利权到期后,参照原研药的成分、疗效等研制生产的同类药品,其安全性与疗效可与原研药对标,价格却更加亲民。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会在包装盒印制专属的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标识;倘若相关字样只是注册商标,极易对消费者形成严重误导。

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原研一致” 商标由共美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注册持有。

针对该事件,生产企业开封制药集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共美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是其合作客户,负责该款眼膏的包装设计与销售,开封制药获得该注册商标的使用授权。企业称,最初也曾对该标识心存疑问,但看到商标手续齐全后,便同意授权使用。因社会争议较大,企业表示后续 “可能不会再使用” 该商标。目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高沃说法

药品市场的竞争核心,应当是真实可靠的疗效、过硬的产品品质以及合理的定价,而非玩弄文字游戏的擦边营销套路。

但近年来,“心机商标” 已经成为突出的市场乱象。如今这类套路蔓延至药品领域,其危害远大于普通消费品。普通商品踩坑,消费者大多只是承受经济损失;而药品直接关系人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一旦患者被 “心机商标” 误导,对药效产生错误预期,很可能延误正常诊疗,埋下重大健康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由此可见,将 “原研一致” 注册为药品商标,本身就涉嫌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

刻意模糊商标属性、搭配误导性宣传、放大描述性词汇的 “心机商标” 层出不穷,不仅扰乱商标管理秩序,更严重侵蚀市场诚信根基。对于消费者而言,务必提高辨别意识,仔细甄别药品包装上的各类标识,遇到 “心机商标” 等侵权误导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企业来说,诚信是经营的根本。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才能实现品牌长远健康发展。高沃作为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可为企业定制适配的商标布局策略,全方位守护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来源 | 整理自网络媒体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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