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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期间的任城区法院门外一特警。受访者供图。)


当“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命运,在地方司法体系中发生截然不同的流转,这场原本聚焦于“涉恶”指控的庭审,逐渐演变成了一场围绕程序合法性、案件管辖权,以及背后是否存在深层利益纠葛的漫长质证。

作者|杨雄

出品|有戏Hopeful

2026年的夏日,热浪席卷着山东济宁。

室外气温逼近35摄氏度,宛如一个巨大的烤炉。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的大门外,数十位鬓发斑白的老人徘徊在路边的绿化带里,汗水浸透了他们的衣衫。他们中,有耄耋之年的老父亲,也有试图望向法庭内部的同村村民。

在法院大门与大公判庭之间,横亘着一道由安保人员严格把守的玻璃门。在这个原定安排了两个月庭审的公开审理案件中,没有提前登记在册的旁听证,无论是涉案人员的家属、自发前来的村民,还是一位曾被剜去左眼的受害者,都一度被挡在了这道玻璃门外。

法庭之内,是一场历经波折、控辩双方激烈交锋的庭审。2026年6月17日至7月3日,济宁王坦等人涉恶一案的第二次庭前会议及正式庭审在任城法院进行。被告席上,坐着曾经的商人王坦、曾经担任村支书九年的前人大代表王敬涛,以及多名公司员工。

而在法庭之外的无形案卷与法庭辩论的交锋中,始终盘旋着另一个核心人物——季士花。这是一名被多名受害者,及本案被告人王坦实名举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背负多起重特大暴力伤人事件,却在被公安机关通缉后离奇潜逃境外的当地房地产女商人。

当“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命运,在地方司法体系中发生截然不同的流转,这场原本聚焦于“涉恶”指控的庭审,逐渐演变成了一场围绕程序合法性、案件管辖权,以及背后是否存在深层利益纠葛的漫长质证。

1、门外的村民与缺席的“被害人”

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的王坦与王敬涛,在案发前有着另一重社会面貌。

据辩护律师在庭前走访及获取的材料显示,王坦一直从事粉煤灰生意,与济宁运河电厂有着长达二十余年的合作。在军王南村村民自发签署的《村民请愿书》中写道:

“在过去几年里,王坦捐赠了数几十万元用于支持村庄中的贫困户和困难家庭,每年都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物资……疫情期间,王坦花费大量的个人钱财,为南张街道军王南村家家户户购买了米面油等物资。”

其兄长王敬涛,案发前是任城区军王南村党支部书记、任城区人大代表。在其上任的九年间,三军村从一个偏远的贫困村,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村、五星级党支部。请愿书中提及,他曾多方筹资二十余万元修建文化广场,并在疫情期间连续奋战在防控一线。

在王坦、王敬涛被抓捕后,三军村的百余名村民曾自发连续三天前往党委政府请愿,签署联名信反映情况。即便在新介入的辩护律师团队前往村庄走访时,距离案发已近两年,仍有大量村民放下农活赶来,讲述两兄弟的过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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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区法院,大门外,等待进法庭旁听王坦案的三军村村民,却被法院拒之门外。受访者供图)

相较于村民在庭外的等待与支持,任城检察院在庭前会议中提供的一份包含18人的“被害人”名单,在正式庭审中呈现出另一种图景。

辩护律师在庭上指出,这18人中,有曾持枪枪击村支书大门的李某华,有涉嫌伪造账目诈骗王坦的杨某生。

截至正式庭审第二天,这18名“被害人”无一人到庭参加诉讼。审判长当庭告知了被害人的通知情况:其中1人已死亡、1人正服刑、2人联络不上,其余14人明确表示不愿出庭。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发出诘问,认为本案真正的被害人并非上述名单中的人员,而是那些在过往岁月里,遭遇暴力伤害却迟迟未获司法救济的普通人——

被剜瞎左眼的赵高坤、被打至重型颅脑损伤的满某、被无故开枪恐吓的李某国、正常出警却遭殴打的民警,以及目前身陷囹圄、合法财产被全数查封的王坦等12名被告人及其家庭。

这些名字的出现,将案件的脉络拉回到了二十二年前的一桩旧案,以及2022年夏天的一场冲突。

2、迟到22年的盲眼与隐匿的旧案

风暴始于2004年。

时间回溯至2004年12月5日。在济宁市任城区廿里铺镇前寺村,因一场突发的口角与店铺打砸事件,村民赵高坤赶到现场试图制止季士花父亲的打砸行为。在随后的冲突中,季士花徒手将赵高坤的左眼眼珠抠出。

经济宁市公安局出具的《济公技法字(2005)第134号伤情检验鉴定书》鉴定,该伤情构成重伤二级;随后,任城法院刑庭委托的伤残评定结果显示,赵高坤构成“伤残七级”。

这是一起有着明确鉴定结论的重伤案件。然而,案件在2005年的走向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据赵高坤回忆及相关控告材料记载,案件在任城法院开庭的当天上午,庭审仅进行了十多分钟便宣布休庭。

当天下午,季士花即被办理了取保候审。随后,代表任城检察院出庭的承办检察官郗斌,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该案做出了撤诉处理。

据知情人士及后续的控告材料反映,当年案件突然撤诉的背后,疑是关键证人翟某被季士花的丈夫赵某收买后当庭翻供所致。季士花在被释放后,未再因该起致人重伤案受到任何形式的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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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季士花打瞎眼睛的赵高坤。受访者供图)

失去左眼的赵高坤,在随后的二十二年里屡次向任城区公、检、法等部门控告季士花,但相关部门拒绝向其提供案件卷宗供其查阅,其刑事申诉之路举步维艰。

而当年承办该案、最终做出撤诉决定的检察官郗斌,此后的仕途并未受到影响。他历任任城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副检察长。

至2024年8月,公开信息显示,郗斌已升任济宁市任城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并分管任城区的扫黑除恶工作。2026年3月,郗斌还曾以政法委领导的身份,参与接访待了持续举报季士花的赵高坤及王坦的代理律师。

据多位受害人反映,季士花在当年被取保候审后,曾多次以此事对外炫耀。在随后的十几年里,季士花夫妇实际控制的济宁长泰集团在当地房产市场迅速扩张,累计开发了21个地产项目,资产规模达到百亿级别。

伴随资本扩张的,是一系列在辩护律师庭审材料中被详细列举的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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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季士花打瞎眼睛的赵高坤。任城区法院的鉴定。受访者供图)

多年前,季士花曾殴打任城分局任兴路派出所民警焦某,直至2024年才被以妨害公务罪立案,目前未有侦查结果,此外她还曾动手殴打过李营派出所民警李某以及任兴路派出所民警于某;

2017年,因嘉祥县人李某向其催要料款,季士花夫妇纠集多人持枪射击李某车辆,并对天鸣枪两次进行恐吓,该案于2024年10月被立案,至今无实质进展;

2013年,季士花打砸济宁市某茶坊,造成三万余元损失,案件按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后,九年未移交检察机关起诉;直至2023年10月30日,该案才与赵高坤被挖眼案并案侦查。

季士花还曾在某咖啡店殴打服务员及经理,公安机关未作处理,检察院以“双方达成调解”为由答复称不涉嫌刑事犯罪;

2017年,季士花等人在售楼处打伤竞争楼盘的销售人员。其兄季士宁不仅涉嫌多起寻衅滋事,曾涉嫌将装有粪便的塑料盆扣在他人脸上仅被处以行政处罚。

这些长期未被深究的案件,最终在2022年的一个夏日,引发了连锁反应。

3、举报与反噬:一场因便溺引发的冲突

2022年7月15日,王坦的妻子满某带着两个年仅四岁的女儿,在济宁长泰百合花园小区门口玩耍。期间,因女儿在小区路边围挡后小便,引起了该小区开发商老板季士花的不满。在满某道歉后,冲突并未平息。

据多方控告材料及现场监控录像显示,季士花随后纠集了三名保安、一名司机以及一名房产交易中心男性人员共六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两名幼童的面,对她们的母亲满某实施了长达十余分钟的围殴。满某的双手被反扣、身体被按住无法反抗。季士花不仅对其拳打脚踢,甚至脱下高跟鞋,用鞋跟猛击满某的头面部。

案发后医院的诊断记录显示,满某的伤情为:双侧鼻骨骨折、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视神经损伤、头皮裂伤、多发软组织损伤等。依据两高三部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双侧鼻骨骨折”属于5.2.4轻伤二级,“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可能达到5.1.3轻伤一级的标准。

然而,这起暴力事件发生后,任城公安分局并未立即予以刑事立案。在事件发酵引发舆情后,公安机关出具的《警情通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将满某被六人围殴的事件定性为“相互殴打”,并将满某的鼻骨骨折降格鉴定为“轻微伤”、“老伤”。

最终,该事件仅以对季士花罚款300元、行政拘留7日结案。在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季士花的“违法经历”一栏赫然填写着:“无”。

妻子遭受的暴力对待以及案件的处理结果,促使王坦开始了对季士花及其丈夫赵某涉黑涉恶行为的长达数年的实名举报。在此过程中,维权无门的赵高坤与王坦产生了交集,双方开始共同提交控告材料。

在持续的举报压力下,2023年10月30日,原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终于决定对季士花予以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但随后的事态发展,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根据王坦等人当庭举报,居住在济宁市的季士花,由时任市中区分局经侦大队队长前往上海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仅仅5天之后,2023年11月5日,处于取保候审且被网上追逃状态的季士花,在丈夫赵某的协助下,成功经由广西边境偷越国境,潜逃至塞浦路斯。

据知情人士及公开信息反映,季士花在潜逃前,已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子,并向境外转移了巨额资金。在其潜逃后,济宁长泰实业集团爆发了多个项目烂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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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季士花聚众打伤的满莉,即王坦之妻。受访者供图)

2024年3月21日,在季士花潜逃四个多月后,其丈夫赵某向任城法院起诉离婚。2026年4月21日,在季士花涉黑恶线索仍在被公安机关深入核查的大背景下,任城法院作出了准予季士花与赵某离婚的判决,该判决未涉及任何财产分割。

辩护律师当庭指出,在涉案人员涉黑线索尚未定性之时判决离婚,客观上为两人通过协议分割、隐匿财产提供了司法层面的便利。

而协助季士花偷越国境的丈夫赵某,最终被任城法院以“包庇罪”判处缓刑。对比之下,本案另一名被告人陈华的亲属,因在案发后为陈华租赁房屋、送饭送烟,被任城法院以“窝藏罪”判处了实刑。

更为吊诡的是举报人的命运。

2024年5月20日,王坦被济宁市市中区分局以寻衅滋事罪立案抓捕。案件最初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案,王坦兄弟及其公司多名员工——包括领取固定工资的女会计以及离职多年回湖南经商的员工杨某锦,均被悉数抓捕。

公安机关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案前,查封、冻结了王坦等人及亲属、公司的全部财产。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被检察院“去黑”,降格为“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但被查封的财产至今未被解封冻结。

在王坦被抓后,曾发生过一起隐秘的交易。据材料反映,赵某通过中间人找到满某和赵高坤,以可以帮助王坦“去黑”、运作判缓刑为由,要求两人签署谅解季士花的协议,并索要了200万元巨款。考虑到王坦的处境,家属支付了这笔钱。

两个月后,因赵某未能兑现承诺,家属要求并退回了该款项。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出,赵某此举已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既遂结构。

满某签署谅解协议后,任城公安分局信访室的刘主任曾联系她明确表示:“你们已经签完协议了,我们去北京把季士花的红通去掉,再去境外把她抓回来。”

4、审判台下的程序阻击战

2026年6月17日,这起充斥着举报与反向抓捕的案件,在任城法院大公判庭正式开庭。以黄佳德、曾薪燚、武怡然、朱羽丰等为主的辩护律师团队,与合议庭展开了密集的程序与实体交锋。

庭审伊始,物理空间的设置便引发了激烈的争议。法院以“安保力量不足”为由,在法院大门安检后增设了一扇由工作人员把守的玻璃门,要求提前登记在册的人员方可进入,法警并要求获准旁听的人员将智能设备关机并进行搜包检查。

大量村民及王坦的父亲被拒之门外。

第三被告人陈新星的辩护律师武怡然,一度也被拦在门外,原因是法院此前下发通知,以律师无法全程参与两个月庭审为由,试图对陈新星进行单方面的分案处理。经律师当场极力争取,武律师最终得以入庭,被告席临时增加了一个座位。

进入法庭后,辩护律师立即就法庭布置的合规性提出异议。现场审判席高高在上,公诉席与辩护席低在台下,律师认为此举违反了最高法、最高检1985年及1996年颁布的关于三台位置平行的相关司法解释,客观上贬低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

审判长拿出1997年中央政法委的内部通知作为回应,律师则就文件的“法律位阶”进行反驳,要求遵循效力更高的司法解释。

此外,对于本案由“两名法官、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辩护律师援引《人民陪审员法》中关于重大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数量原则上应多于法官的规定,正式申请组成七人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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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坦被抓后,植源锦鲤养殖场内空无一物的鱼池。受访者供图)

随着庭审的深入,回避制度成为双方博弈的焦点。

第二被告人王敬涛当庭爆料,公诉人王立威曾违规在当地太白酒楼为儿子操办耗资15万元的婚宴,且其子曾在王敬涛前任辩护律师处实习,深度参与案件,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

更为直接的质询,指向了审判长田同庆。辩护律师当庭追问,当年对包庇季士花潜逃的赵某判处缓刑的法官,是否就是田同庆本人。

面对质问,田同庆以“没有义务回答”予以回复。王敬涛则陈述称,其在看守所听闻审理包庇案的法官正是一位田姓法官,而经检索任城法院仅有一位田姓法官。

辩护律师据此提出,若田同庆确系包庇案法官,其对赵某的轻判已与本案产生严重利害关系,理应回避。在休庭请示后,该回避申请被法院当庭驳回。

在实体程序层面,辩护律师揭露了案件侦查阶段的重大瑕疵。本案指控的16起案件中,竟有11起没有立案决定书。

任城公安分局在提交的《情况说明》中称,因已对其中一起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机关对新发现的其他犯罪事实进行了“合并侦查”,故不再单独立案。

辩护律师对此予以严厉驳斥,指出法律规定的“并案侦查”前提是各独立案件必须依法先行立案,公安机关强行曲解条文,属于侦查程序的重大违法。

同时,辩护律师指出,部分被告人如姚某果、杨某锦仅涉嫌2013年未持械的聚众斗殴,不仅属临时起意,且早已超过5年追诉时效;而仅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的被告人绳某,自2024年5月被拘留至今已羁押两年多,面临着即使顶格判罚也已超期羁押的境地,家属多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均无果。

庭审中还曝光了一条来自任城法院信访部门的短信答复。该短信在回复相关信访时,将季士花纠集五人围殴满某描述为“打架案件”,将剜瞎赵高坤左眼描述为一般的“殴打”。这一避重就轻的表述,在庭审现场引发了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的强烈质问。

5、难以跨越的管辖异议

在连续九天的庭前会议及正式庭审中,辩护律师围绕案件的立案程序、事实认定以及两套截然不同的执法标准提出系统材质问,坚定地主张王坦案应移出济宁市管辖。

在公开的法庭辩论与提交的材料中,一张涉及地方司法体系的复杂人际网络被逐渐勾勒出来。

除了前述的现任任城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郗斌,据受害人举报及公开的裁判文书资料显示,季士花的表哥王元水,现任任城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2005年季士花案被检方撤诉期间,王元水正任职于任城区检察院。

2016年,王元水、季士花夫妇及其公司曾共同作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告,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作为纪检监察组组长,本案的审判人员正处于其监管范围之内。

被告人王敬涛还在庭上陈述了一项事实:2023年12月,现任济宁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宋华东曾指示下属,出面试图通过王敬涛劝说王坦停止举报季士花。在遭到王坦的明确拒绝后,针对王坦的“涉黑”调查随后正式展开。

一位被律师在庭上反复提及的对比细节是关于“线索征集”的差异。2022年8月,原市中公安分局曾公开发布《关于征集王坦、王敬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然而,自王坦、赵高坤等人实名举报季士花至今,济宁市公安机关未曾发布过任何针对季士花团伙的线索征集公告。

此外,任城公安分局官网上曾经公示的关于“继续深入季士花线索核查”的工作进展信息,目前也已无法检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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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该信息在2026年王坦案开庭期间竟然也被莫名删帖。受访者供图)

2026年8月3日上午9:30,在经历了密集的程序交锋、证据质询与惨绝人寰的非法取证质询后,案件迎来了新加入的许俊平、龚硕、郭义轩、李仁钬四位律师。

就在三天前,党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新加入的律师们表示,继续要求移出济宁管辖,继续要求调取被公安迟迟扣押的电子数据等证据,继续要求还王坦、王敬涛公道,继续要求将季士花等人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