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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

未成年人出游、结伴出行机会增多

骑乘非机动车的频次上升

但部分孩子安全意识薄弱

易出现未达法定年龄骑车

违规载人、飙车“翘头”等情况

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近期在广东深圳

交警查获多起此类危险行为

近日,深圳龙岗交警接到市民反映,称在盛宝路有一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违规搭载4人,5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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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迅速展开调查,锁定涉事人员及车辆,并依法传唤涉事驾驶人小朱及其家长。

经查,小朱今年15岁,未达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法定年龄。当天他驾驶家长名下的电动自行,搭载4名同样未成年的小伙伴上路。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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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未满12周岁禁止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禁止在道路上骑行电动自行车。

⏩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民警向小朱等人以及家长讲解了国家和广东省关于骑乘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并播放典型事故案例视频,直观展示违法骑行带来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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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向家长强调,假期务必要强化对孩子的日常监护,妥善保管好车辆钥匙,防止孩子违规驾车上路。

最后,小朱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承诺今后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违规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其家长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做好日常的交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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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小朱之外,深圳交警还查获多名其他未成年人违法骑行案例,甚至有的孩子发生了事故——

少年同骑一辆电动自行车上路,还存在“翘头炫技”行为。公安交管部门锁定涉事驾驶人,并依法扣留了涉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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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滨海大道“飙车”(滨海大道为电动自行车禁行路段),被交管部门查处,并依法扣留涉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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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2岁的小黄骑自行车载着另一名儿童,在过斑马线时未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与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造成两个孩子手脚擦伤,幸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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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的小华无证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上路,与横过道路的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二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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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尚未结束

在此提醒同学们

务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更要提醒各位家长

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 | 广东交警

投稿邮箱:gabjg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