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在韩外国人口增加,过去主要被视为韩国老人福利制度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也开始出现越来越多外国使用者。韩国健康保险研究院8月14日公布的研究显示,截至2024年12月,获得长期护理等级认定的外国人共有4790人,其中中国国籍的再外同胞达到3773人,占78.8%。

不过,从整个韩国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来看,外国人的规模仍然很小。同期韩国长期护理等级认定者约116.5万人,外国人只占0.4%。也就是说,虽然外国使用人数正在增加,但目前还远未成为韩国长期护理保险的主要支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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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从2008年7月开始实施,主要面向因高龄、痴呆、脑血管疾病等原因,长期难以独立完成日常生活的人群。经过等级认定后,可以使用上门护理、日间照护以及养老机构入住等服务,以减少本人和家庭长期照护的负担。

中国籍F-4同胞占比最集中

在4790名外国等级认定者中,持有再外同胞F-4居留资格的有4106人,占85.7%。进一步同时按照国籍和居留资格分类,中国国籍F-4持有者共有3773人,占所有外国认定者的78.8%,成为目前使用这一制度最集中的外国群体。

这里需要区分一个容易混淆的概念。这一数据所说的“中国同胞”,主要指持中国国籍、同时拥有韩国F-4外同胞居留资格的人群,并不是所有在韩中国公民。因此,单纯写成“长期护理外国受益者八成是中国人”,虽然看起来更直接,但容易把统计范围扩大。

从年龄和居住时间来看,这一群体也并非刚到韩国不久便开始领取护理待遇。研究显示,外国长期护理认定者从第一次取得韩国居留资格,到首次获得长期护理等级,平均经历约6至7年。以2024年认定者为例,第一次取得韩国居留资格时平均年龄为71.2岁,首次获得长期护理等级时已经达到77.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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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龄结构也解释了为什么F-4同胞的比例会明显高于其他外国人群。韩国的许多外籍劳动者年龄较低,而且居留周期较短,而F-4再外同胞中存在一批长期居住韩国的高龄人口,进入需要长期照护的年龄后,使用护理保险的概率自然更高。

4063人实际使用护理服务

获得等级认定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会实际使用服务。2024年,实际使用长期护理待遇的外国人共有4063人,其中中国籍F-4同胞为3202人,同样占78.8%。

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当年承担的外国人长期护理费用约为571.45亿韩元,按实际使用者计算,每人月均护理费用约137.6万韩元。

外国人选择的护理方式也在发生变化。2024年使用居家护理服务的外国人达到2901人,同比增长17.6%,高于养老机构等设施护理11.1%的增幅。其中,仅上门护理就有1972人使用,占全部外国护理服务使用者的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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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对于不少长期居住韩国的外国老人来说,长期护理并不一定等于入住养老院。继续居住在自己家中,由护理人员定期上门帮助洗漱、进食、活动和日常生活,已经成为更加常见的选择。

对于在韩国长期生活的中国家庭来说,这项制度的实际意义也比较直接。如果父母年龄较大,而且已经加入韩国健康保险,在身体机能下降、痴呆或者患有符合条件的老年性疾病后,可以申请长期护理等级认定。能否领取护理待遇,最终仍要经过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的调查和等级判定,并不是单纯达到某个年龄就能自动获得。

外国人使用增加,但保险财政仍是盈余

这份研究中另一个比较重要的数据,是外国参保者目前并没有造成长期护理保险整体上的财政赤字。

2024年,外国人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费收入减去护理待遇支出后,财政盈余约为1321.25亿韩元。其中,中国国籍参保者对应的财政盈余约707.53亿韩元。也就是说,从目前整体收支结果来看,外国参保者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仍明显高于实际领取的护理待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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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数字很重要,因为韩国社会讨论外国人健康保险和福利待遇时,经常会出现“缴费和使用是否平衡”的争议。如果只看到近八成外国护理使用者是中国籍F-4同胞,容易产生外国人集中领取福利的印象,但从2024年的财务数据来看,外国参保群体整体仍处于缴费大于支出的状态。

韩国目前原则上规定,长期居留外国人加入健康保险后,也会被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不过部分外国劳动者存在申请免除的例外,例如E-9非专业就业、H-2访问就业、D-3技术研修等特定资格;今年韩国又允许符合条件的E-8季节劳动者申请免除长期护理保险。因此,并不能简单理解为所有外国人只要在韩国居住6个月,就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缴纳长期护理保险。

韩国也开始讨论外国人护理制度如何调整

韩国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原则上没有专门针对外国人设置领取长期护理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外国人加入相关保险后,只要符合健康、年龄和护理需求条件,并通过长期护理等级认定,就可以按照制度使用相关待遇。

其他一些国家的规定则有所不同。德国虽然也将符合条件的外国参保者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但申请待遇前10年内原则上要求至少有2年的缴费记录;日本要求居留3个月以上并完成居民登记的外国人加入护理保险,同时对40至64岁的参保者限定为特定老年性疾病才能领取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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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研究院因此提出,随着在韩外国人口继续增加,需要更系统地追踪不同国籍和居留资格人群的参保、缴费和护理服务使用情况,并结合外国人的入境目的、居住时间以及长期定居情况完善制度。

从目前数据来看,韩国外国人长期护理保险还不是一个规模很大的财政问题,4790名认定者仅占整体的0.4%,而且保险收支仍保持较大盈余。更现实的变化是,随着早期来到韩国的外国居民逐渐进入高龄阶段,外国人养老、居家护理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已经从过去比较边缘的问题,开始变成韩国必须长期面对的社会保障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