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8月14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江苏省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有关工作情况。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法典9个条文明确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职责,首次立法确立“生态环境检察”概念,为生态环境检察履职提供坚实法治依据。

法典从生态环境检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同配合机制三个方面,明确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八项具体履职职责。江苏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把法典精神落实到生态司法保护全过程。

现代快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至2026年7月,全省依法起诉污染环境类犯罪1434人、破坏资源类犯罪3706人。民事检察紧盯生态修复赔偿金执行,杜绝判决“空判”;行政检察强化生态领域监督,2021年至2026年7月,制发检察建议1041件,化解行政争议761件,督促整改一批企业违法生产问题。

不仅如此,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也持续发力,2023年至2026年7月,全省立案行政公益诉讼6938件、民事公益诉讼2232件,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4亿余元。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按照法典要求,江苏不断健全协同配合机制,与多部门会签17项协作文件,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制度。聚焦噪声扰民、黑臭水体等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协同办理案件876件,解决1287环境民生难题,切实提升群众生态获得感。

下一步,江苏检察机关将全面落实法典各项规定,强化与执法司法机关协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持续助力美丽江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