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家开了二十多年的乡镇小旅馆,因为店名里有“金茂”两个字,老板娘被告上法庭索赔80多万,法院也判她输!
2003年,江苏江阴祝塘镇的戴阿姨拿出攒了大半辈子的钱,准备在镇上开一家旅馆。
因为店面刚好卡在金庄村和茂龙村中间,门口那条路本地人都叫金茂路。为了方便附近老百姓找到这家店,她就地从两个村名里面各挑一个字,定下“金茂大酒店”这个店名。
当时去办营业执照,所有注册手续都提交给了工商部门审核,全部流程顺利通过,也没人说旅馆名字有什么问题,证照齐全合法开业。
往后的24年时光里,小旅馆安安稳稳扎根这个乡镇。客房定价十分接地气,住一晚也就一百多块钱。来往客人基本都是附近打零工的工人、跑长途的货车司机。
这么多年,戴阿姨守着这个旅馆,虽然没有赚到大钱,倒也足够维持生活。
没想到天降灾祸。
2024年一封从上海寄来的法院传票,直接打乱了她平静的生活。上海金茂集团告她商标侵权,索赔八十多万,并且要求登报道歉消除影响!
戴阿姨既害怕又委屈:“我一个乡镇小店,一百块一晚,咋就冒充上海那几千块一晚的豪华酒店了?二十四年来没一个客人问我是不是上海金茂开的,也从来没有收到过一起混淆误解的投诉。”
而且,起诉之前,上海金茂集团没有任何提醒、协商,直接递交材料立案起诉。
在法庭上,戴阿姨不断辩解:“店开了24多年了,结合周边村名取的名字,当时压根不知道什么金茂集团,我也没冒充人家,没有靠别人名气赚钱,一个晚上就一百多房费,哪能误导消费者?凭什么要赔几十万?”
不少网友也站出来同情老板娘,觉得大企业直接起诉小个体户,没有提前警告,多少有些“维权过度”。
但法官可不这样想。
法院审理认为,“金茂”是已经注册的知名商标,在酒店行业拥有很高知名度。虽然旅馆名字经过工商登记,但是工商字号登记,不等于可以随意使用别人的注册商标。店铺招牌、线上平台、房卡上面突出使用“金茂”二字,依旧属于商标性使用,客观上存在让公众产生联想的可能性,因此认定侵权成立。
考虑到这只是乡镇平价小店,盈利有限,法院没有全额支持80万的索赔,一审判决老板娘合计赔偿46万余元,包含经济损失以及对方的律师费、取证费用。
一纸判决下来,压垮了经营二十多年的老店。无奈之下戴阿姨只能紧急更换招牌,把店名改成“澄茂大酒店”。但她拿不出四十六万赔偿款,旅馆面临拍卖清算的局面。
不过,戴阿姨没有屈服,提起了上诉,并把这事发到了网上,希望借助舆论的力量,能够迎来转机。
网友一看直接炸了锅。
有人说这是“知识产权碰瓷”,有人说“大企业欺负小个体”,还有人翻出以前类似的案例——什么“老干妈”告“老干爹”,“海底捞”告“河里捞”,最后都是小商户败诉。
很多普通实体店经营者站出来共情,纷纷感慨知识产权维权尺度让人揪心。地名衍生出来的字号,老老实实经营几十年,没有攀附流量、没有虚假宣传,仅仅两个汉字重合,就要承担高额赔偿。
不少网友提出疑问,如果知名品牌都以此方式批量起诉各地同名小店,无数扎根乡镇的老牌商铺,都可能随时面临诉讼危机。
还有网友指出,从法律上讲,法院判她输,或许“合法”;但从情理上讲,这个判决却让人感到“寒心”。一个乡镇小旅馆,用了一个“撞名”的名字,就要赔80万,这究竟是维权,还是“收割”?
舆论发酵之后,二审法院主动出面,希望两边能调解,目前还没有最终结果。
不过,虽然舆论的声音越来越多地倾向于这位老板娘,但是问题的关键至于:
很多个体户存在巨大认知误区,工商登记核准店名,不等于拥有商标使用权。企业字号审批、商标注册分属两套独立系统。
上海金茂早已在酒店类别注册“金茂”商标,具备全国范围内的在先保护权。只要商家在招牌上突出使用这两个字,属于商标性使用,就有构成侵权的风险。
法律层面,主观不知情、没有故意蹭热度,并不能直接免除侵权责任,最多只能作为酌情降低赔偿的依据。
因此,金茂集团维权天经地义,戴阿姨的小旅馆输了官司背了锅,在法律面前也无话可说。
老板娘说:“我冤。”很多人也觉得她冤。但冤归冤,法律就是法律。
然而,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应当是温暖的。期待二审能充分考量她的经营规模、主观善意与潜在混淆的显著性,给出一个既保护商标权威,也不枉法害人的合理判决。
不管如何,这场“金茂”之讼,赢的是法律,输的,可能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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