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创造到绽出
——评亨宁《创造性伦理学——在一个过程性宇宙中的美、道德与自然》
郭菁
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张秀华教授翻译的美国过程哲学家布莱恩·G.亨宁的学术专著《创造性伦理学——在一个过程性宇宙中的美、道德与自然》正式出版。此译本的一大亮点是对第二章标题“An Ecstatic Axiology”的翻译。张秀华教授将其译作“一种绽出式的价值论”,既精准地把握了原著的深层思想内核,也为译本的专业性与可靠性筑牢了根基。
亨宁在这章推介了一种对怀特海创造性伦理学的全新解读,并以“Ecstatic”定义这一独特阐释。查阅词典可知,“Ecstatic”本义为狂喜的、出神的、入迷的。据此可以有两种译法:一是直译作“欣喜若狂的价值论”,二是意译为“超凡脱俗的价值论”。但这两种译法仅仅停留于词语的表层含义,无法承载术语独有的哲学内涵,极易造成读者的理解偏差。我们知道,哲学著作翻译的首要要务在于概念的精准表达。因为,哲学思辨本身即是概念思维。正因如此,张秀华教授并未拘泥于词典的字面释义,而是立足全书思想脉络与哲学内核,结合文本语境作出专业且富有创见的翻译。
从原著核心语境来看,亨宁所倡导的全新解读,是对怀特海形而上学经典阐释的修正与突破。经典阐释认为,怀特海的创造性伦理学主张,唯有当下具备现实性,过去不具有任何现实性、活动性和创造性。如果现实性与价值外延相同,就会推导出充满张力的结论:现实性被严格限定在处于合生生成过程的主体性现实事态中,客观世界(即超体或已实现的经验事态)就不可能有任何内在价值。亨宁认为,正是因为经典阐释把全部现实性归于合生主体,本体论主观主义的难题才随之而生。为了走出这一困境,亨宁借鉴了一些同时肯定过去和现在的现实性和价值的过程学者观点,他称之为ecstatic解读。Ecstasy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ex(出)和histanai(站),即站在自己之外。这个词常出现于现象学之中,也是在超越主客二分的语境中,肯定了过去对后来事件的积极作用。可见,这种全新解读的意图在于坚持主体-超体的统一性,以此避免主观主义的危险。
基于上述理论语境与学界研究背景,张秀华教授将“Ecstatic”译为“绽出”,极具学术巧思与理论深度。这一翻译一方面点明了该解读的现象学背景,引导读者依托现象学学术语境理解文本,精准锚定了新解读的理论内核;另一方面突破了传统理论束缚,有效化解了经典阐释中主体与超体的本体论区分,从根源上规避和克服了经典阐释衍生的本体论主观主义问题,契合亨宁在这章推介这种新解读的意图。更为关键的是,译法贴合过程哲学根本旨趣,准确传递出宇宙与事态持续生成、动态演化的核心内涵,契合怀特海过程哲学的内在理路,完善了对怀特海创造性伦理学的阐释框架。有鉴于此,该中译本的出版,对于推进怀特海创造性伦理学的相关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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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第三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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