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中央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对新一轮严打行动作出部署。这场会议透露了不少信息,方向也很明确。
回顾过去八年,扫黑除恶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
第一阶段是2018年启动的三年专项斗争。那一轮行动力度确实很大,全国打掉涉黑组织3600多个,处理涉案人员超过23万,这些数字比此前十年的总和还要高。群众参与度也相当踊跃,举报平台收到的线索超过百万条。
但回过头看,当时也有几个短板比较突出。最大的问题是缺乏专门的法律支撑,主要靠中央文件和各部门指导意见来推动,政策有效期一过,后续动力就跟不上节奏。另外,各地都有指标任务,个别地方为了完成数字,难免出现凑数或者降格处理的情况。更重要的是,那个时候的重心放在清理已有的存量案件上,行业监管的漏洞和保护伞滋生的土壤没有根本性改变。人虽然抓了,但大环境没变,时间一长,反弹的压力始终存在。
真正的变化出现在2021年。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实施后,扫黑工作从政策驱动转向法律驱动,这个转变是根本性的。法律把软暴力手段写进了条款,并不一定非要动手打人才算涉黑,有组织地滋扰、纠缠、闹事同样可以认定。保护伞的查处也单独列了专章,只要发现相关线索就得启动全面调查。纪委和政法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基层换届选举也要经过联合审查。从那以后,常态化机制开始运转起来,源头治理、举报奖励、督导督办这些环节都有制度在走,不再是一阵风式的运动。
但运行了五年之后,新的问题又出现了。黑恶势力换了玩法,明目张胆的暴力行为越来越少,更多是披着合法公司的外衣,把阵地转移到网络空间,用软暴力手段达到目的。常态化机制对付传统黑恶势力够用,但面对这些新变种,就需要集中力量去攻坚。所以这次部署的深化专项斗争,周期定在了一年,跟2018年那轮三年的全面扫荡完全不同。那时候是从零开始铺开,现在是在法律框架和常态化机制已经建成的基础上往深处打。通稿里有句话讲得很清楚——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这个提法说明工作重心已经明显转移,不再单纯追求数量,更加注重精准识别和处理。
这次会议释放的最重要信号,就是扫黑已经完成了从运动式治理到制度化运行的转变。第一,有法律托底,打击手段、保护伞查处、举报人保护都有法可依。第二,有机制保障,六大制度体系运行了五年,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第三,有问责托底,不看数字看实效,该发现没发现是失职,发现了不处理是渎职。对普通人来说,以后举报黑恶线索不再是无处投递的状态,法律规定了线索办理的时限,也明确了举报人保护的具体措施。整个流程是靠制度在推动,不需要等某个领导拍板才能动。
从2018年到2026年,八年时间完成了三步走。运动式治理终究会有反弹的风险,制度化运行才能保证长效。通稿里提到要集中解决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重点指向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这说明决策层对黑恶势力的新变化判断很准确。举报投诉后迟迟得不到实质解决的情况,在常态化机制下应该会越来越少。
因为制度摆在那里,线索怎么流转、谁来督办、时限多长,都有明确规定。这已经不是某次会议强调一下就结束的事,而是法治化轨道上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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