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侨网

据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消息,中国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起诈骗、偷越国(边)境案。4名被告人因偷渡至柬埔寨诈骗园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分别被判处二年五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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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高薪招聘”诱惑,偷渡到柬埔寨从事网络诈骗

法院披露,2024年4月至11月,被告人莫某1、莫某2、王某、韦某受朋友蛊惑,对境外“工作轻松、月入数万”的虚假宣传深信不疑。在巨额利益诱惑与侥幸心理驱使下,他们避开边防检查,通过非法途径偷渡至柬埔寨。

然而,等待他们的并非“淘金圣地”,而是失去人身自由的诈骗园区。四人加入电信诈骗团伙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长达数月,成为犯罪链条上的一环。

2026年1月底,四人再次偷渡潜回国内。

法院审理认为,4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以逃避边防检查的方式偷越国(边)境,且在境外诈骗窝点实施诈骗活动一年内超过30日,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跨境电诈犯罪危害巨大!不要盲目跟风出境

当前,跨境电诈犯罪手段隐蔽、危害巨大。郑重提醒广大群众:一是严守法律底线,出入境务必通过正规口岸办理合法手续,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二是擦亮识别双眼,警惕境外“低门槛、高回报”招聘陷阱,不轻信熟人介绍,不盲目跟风出境。三是增强防范意识,遇可疑线索及时举报。切莫因一时贪念断送前程,唯有知法守法,方能行稳致远。

来源:中国侨网综合柬中时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纪嘉欣

责编:宋方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