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气候公约大使安薇薇8月14日在《中国日报》撰文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通过将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价值核算等纳入系统性制度框架,为破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提供了新路径,而中欧在生态价值衡量和绿色市场机制上的探索也有望推动全球绿色规则合作。
文章认为,这部法典是一场制度性探索。法典采取了系统工程式的治理思路,体现出中国强调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理念。
解决气候变化和生态系统的失衡,本质上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与事后修复损害相比,在源头避免损害所需的成本要低得多。法典正是试图把环境绩效纳入产业发展和行业政策的全过程,而不是将环保要求作为附加条款置于体系之外。
文章指出,法典中有两项规定尤其值得关注。
第一是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规定。减碳与污染防治从不同角度看其实是同一项任务。
第二是关于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规定。将生态补偿制度置于总则部分,并与监测、标准等制度并列,意味着这一制度并非对现有治理体系的补充,而是被置于整个生态环境治理框架的结构性位置。
文章表示,中国和欧洲正在用不同的工具解决同一个问题。中国更强调法律规范和财政补偿,欧洲则更加注重认证机制和市场化手段。
不过,无论哪一种方式,目前都还没有经过大规模实践的充分验证。二者真正的共同基础在于“测量”:一种生态系统服务究竟如何量化,又如何得到验证。
法典还明确提出,中国将积极参与国际环境规则制定。这是一项具有开放性的制度安排,也为未来国际合作奠定了基础。
文章强调,要应对共同的生态环境挑战,建立统一、可互认的绿色标准是基础性工作。
未来几年,配套实施细则、生态价值核算方法以及跨部门协调机制都需要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法典》是一项雄心勃勃的制度基础,但还远远不是一座已经完工的大厦。
不过,一座打牢根基的建筑本身就具有重大意义。
(英文原文刊发于中国日报《智享汇》栏目:
https://www.chinadaily.com.cn/a/202608/14/WS6a7e6c1da31073853ec533d1.html)
编辑:李薇 张曦 朱萍
来源: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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