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8月14日晚间,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生物”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因2025年存在合计1.36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被新疆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涉事资金来自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主体,公司在发现问题后已按期全额归还资金并支付利息。公司表示将全面整改内控与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同类问题重演,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0号。
《决定书》称,经查,晨光生物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2025年3月至4月,晨光生物收到新疆晟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源生物)全资子公司图木舒克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喀什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邯郸晨光植物蛋白有限公司合计1.36亿元拆借资金,于2025年5月归还上述拆借资金并支付利息。上述事项构成晨光生物对晟源生物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四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晨光生物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晨光生物应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占用或转移挂牌公司资金,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告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晨光生物称,新疆晟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穿透后公司持有其89.82%的股份。
2025年3月至4月新疆晟源生物向公司汇款1.36亿元,公司在核对往来款科目发现后5月份将款项全部归还。
公告表示,公司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将充分吸取教训,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业绩方面,7月12日晚间,晨光生物发布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本期净利润保持盈利,整体同比下降。
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17700万元至19000万元,上年同期21497.14万元,同比下降区间17.66%至11.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16100万元至17400万元,上年同期18447.22万元,同比下降区间12.72%至5.68%,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约1600万元。
关于上半年业绩同比下滑的原因,晨光生物称,2026年上半年,公司逐步推进各项业务,植提类业务中色素类产品受市场波动影响销售同比下降;其中叶黄素继续按新调价格销售,受期初市场接受度慢影响,报告期销量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但随着临近期末大额合同的陆续签订,预计下季度销量将逐渐恢复。
棉籽类业务主要产品价格同比偏弱震荡,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参股公司业绩下降,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报告期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
审读:张家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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