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海节即将到来,大量渔船将于8月16日奔赴北部湾各渔区进行捕捞作业,届时,北部湾海域交通流会迎来高峰期,商船渔船碰撞风险随之增大,为保障航行安全,防城港海事局整理了以下要点,请船员朋友们谨慎驾驶,小心避让,共同守护水域安全!
商渔船高风险区域
防城港港外锚地商渔船高风险区域:该区域包括防城港2-1、2-2、B锚地、三牙航道等海上交通功能区,同时该区域也是渔业传统捕捞区。
企沙渔港南侧商渔船碰撞高风险水域:该区域在休渔、开海、春节前后等时段大量渔船集中出港,商渔船碰撞风险较高。
渔船推荐航路
为降低碰撞风险,海事部门划定了两条渔船推荐航路,请根据出发地选择:
防城港近岸渔船推荐航路
航路中轴线端点(两点连线):
A:21°25′26.4″N,108°20′32.46″E;
B:21°25′26.4″N,108°26′58.92″E。
企沙渔港渔船推荐航路
航路中轴线端点(两点连线):
C:21°25′26.4″N,108°24′49.77″E;
D:21°27′18.95″N,108°25′33.76″E。
以上推荐航路均以中轴线为中心,两侧各240米为航路边界。
渔船推荐航路船舶航行指南
1.渔船应以尽可能小的角度驶进(出)推荐航路;
2.航路中轴线非推荐船舶航线,建议船舶尽可能沿航路轴线右侧航行;
3.避免在航路内锚泊、捕捞或从事养殖作业;
4.保持安全航速,谨慎追越;
5.穿越防城港通航密集警示区水域须保持足够戒备和应有谨慎,提前沟通协调,注意避让,建议最小会遇距离不小于0.5海里;
6.夜间2300时至次日0400时为商渔船碰撞事故高发时段,船舶应加强戒备,必要时增加航行值班和瞭望人员。
航运公司安全指南
1.航运企业需建立沿海渔区航行专项预警机制,通过船舶动态监控系统,实时推送渔场分布、渔船密集时段及碰撞风险提示。
2.各公司应在日常监督、登轮检查、远程监控或船舶体系内审时,核查商渔船防碰撞制度落实,新聘、转岗船员培训情况,验证船长、驾驶员的培训效果和熟悉相关要求的执行情况。
3.按照《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南》和相关指引要求,督促企业落实24小时岸基值班制度,对所属船舶实施动态跟踪、风险预控和远程提醒。
商船安全指南
1.船长、驾驶员应谨记:安全第一、宁可绕行、不要冒险,尽可能避免进入渔船密集作业区域航行。
2.每次开航前船长应召开航行安全会议,评估航行风险,做好安全教育和提示。确认驾驶台值班人员知晓渔船作业特点、渔船密集水域航行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须知》《中国沿海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指引》以及拟航经水域的航行通(警)告与VTS发布的交通安全信息。提前发现、联系、避让渔船,开阔水域最小会遇距离不小于1海里,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尽可能不小于0.5海里。
3.驾驶员接班时应全面检查和测试雷达、AIS、VHF、航行灯和声号等导航通信设备及“四机一炉”,确保正常可用。
4.驾驶台航行值班人员要使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可用手段保持正规瞭望,全面掌握本船周边水域其他船舶的航行态势,不得做与瞭望无关的事情,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5.坚持早、大、宽、清—避碰四大原则:早行动、大幅度避让、宽裕距离、清晰意图。
6.如最小会遇距离不足1海里,及早通过VHF16频道呼叫渔船,以协调避让。值班驾驶员应认真核查双方避让行动的有效性,以确保安全通过。若数次呼叫无应答,应主动采取避让行动,同时采用汽笛、灯光等其他视听方式进行警告。
7.应特别注意,在两船相距0.5海里以内,渔船船员往往会因判断错误而盲目转向。
渔船安全指南
1.遵守相关海上避碰规则,加强值班值守,合理安排值班计划,杜绝疲劳驾驶,加强瞭望,保持甚高频(VHF)16频道处于畅通状态,主动做好与商船的沟通联系。
2.航行前仔细检查船舶适航情况,严禁“带病”出海;严禁超抗风等级、超航区、超载、载客。
3.及时避让外轮。外轮因不熟悉我国沿海水域航行环境,对当地渔船的作业习惯、作业方式和不规范的灯光声响信号等情况缺乏了解,在甚高频电话沟通上有语言障碍,容易导致碰撞危险。这些外轮吨位较大,一旦与渔船碰撞,渔船往往损坏严重,甚至沉没。
4、采取编队作业方式,编队船舶要互相联络,避免单船作业,发现脱组船舶立即召回。
5.避免穿越商船船头,保持与商船1海里以上距离通过。
6.紧急避让时,避免连续小角度的转向。
7.为保障海上安全,防范化解商渔船碰撞风险,渔船应避免在防城港锚地、航道、航路、引航员登轮点水域进行生产作业。
平安归来,才是最大的收获!
来源 | 防城港海事局
审核 | 魏月星
责编 | 徐碧苑
编辑 | 孟庆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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