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资源部关于S316三门至江山公路永康青山口至永武界段公路工程(大永线至永武界段)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S316三门至江山公路永康青山口至永武界段公路工程(大永线至永武界段)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浙政〔2026〕13号)业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S316三门至江山公路永康青山口至永武界段公路工程(大永线至永武界段)项目用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同意你省永康市、武义县征收农民集体土地92.7475公顷。
二、你省应督促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自然资源部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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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6三门至江山公路永康青山口至永武界段公路工程(大永线至永武界段)项目起于唐先镇雅堂村北侧大永线,经唐先镇、象珠镇、花街镇,终于花街镇陈弄坑村南与武义段相接,公路全长约22公里,除已在实施的如春至白窖段外,新建里程约16.4公里,投资约25.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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