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深秋,南海吹来一阵潮湿的海风,广东海丰县委大院的窗户玻璃被吹得咯吱作响。院子里停着一辆“吉普”,车头盖子还带着未干的泥点。这一天,县广播站的小青年抱着一个牛皮纸箱走进了书记王仲的家。几句寒暄后,他小心翼翼放下箱子,低声提醒:“里面是台17寸的黑白电视。”一句话点燃了欲望的火苗,也拉开了一场漫长而黑暗的序幕。
海丰县地理位置特殊,距香港、澳门不过百十公里。改革开放大潮初起,政策尚未完善,大批电器、洋货经由小渔船潜入海岸。有人形容当年的海丰是“白天渔网,夜里银票”,走私成了许多家庭的“副业”。主管打私的王仲最初雷厉风行,他在会上拍着桌子断喝:“绝不能让走私坏了海丰的名声!”台下掌声震耳,可见几个月后,他却成了最大那只“黑手”。
1980年春,王仲被任命为县打私指挥部总指挥。他握有走私物资的流向生杀大权,每次缉获的电视机、收音机、手表、化纤布料都堆满汕尾镇的仓库。监管制度松散,进出登记只走过场。最初的一两件“顺手牵羊”,没人察觉;等到他发现无人追问,胃口随之翻倍。仓库里的“封条”在他眼里只是摆设,“照顾领导”成了万能通行证。
王仲胆子越来越肥。一次海上执法,他当场将数十只瑞士手表、几桶进口洋酒“带回研究”,甚至把缴获的柴油以半价批给亲戚使用。一位参与行动的水警曾私下嘀咕:“书记这是替国家省仓库费?”很快,海丰坊间出现了“官船都装王书记的货”这种说法。
骚操作不仅体现在物资上。王仲的妻子陈巧兰1958年已离岗,却被他安排回任县文化馆副馆长;儿女们也纷纷成了打私骨干。权力网络越织越密,举报信也像潮水一样涌到汕头地委和广东省纪委。起初,外调组来了又走,证据却如泥牛入海。王仲早有布置:手下人吃他的喝他的,仓库账本做两套,自己再三缄其口。海丰百姓私下议论,“这回怕是又要没事人一样。”
1982年1月,中纪委简报摞上了陈云案头。69749元,这个数字在当时足以让无数基层干部瞠目。在那年月,普通职工月薪三四十元,一辈子都挣不到。陈云的批示只有一句话:“务必严惩。”随后,邓小平加注“雷厉风行,抓住不放”。中央下决心用几记重锤敲响警钟。
2月,专案组第三次进驻海丰。调查范围从王仲家扩散到其亲友,对账本、仓库实物展开拉网式清点。有人发现,他将赃款分散存在14个不同户头,其中还有已故亲属的名字。对抗调查的“攻守同盟”被一一突破。妻子陈巧兰在连日讯问与确凿证据面前终于泪如雨下,交代了藏匿地点。冰箱、收录机、金表,一箱箱抬出,堆满操场。
9月15日,汕头地委大礼堂座无虚席,千余名干部群众围坐旁听。王仲身着囚衣,神情木然。公诉人宣读罪状时,他双目紧闭,偶尔抿唇,却始终不发一词。庭审进入辩论阶段,他只低声重复:“我是替公家保管。”一句话让人群哗然。9月17日,他在法庭上突发心脏病,被紧急送医,庭审暂时中断。
12月21日,一纸死刑判决落槌。王仲依旧要求上诉。广东省高院很快裁定维持原判,并呈报最高人民法院。签批过程中,有人以“老干部”名义递条子,希望网开一面。陈云态度冷硬:“正因过去立过功,更要守本色。他一手毁掉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枪毙。”向来沉稳的老人,当场用力按下同意死刑的字样,笔锋戳破了求情的侥幸。
1983年1月17日,汕头人民广场聚满市民。冬日的阳光下,红底黑字的布标迎风猎猎。宣判长声读完判决,三声枪响划破海滨的午后。王仲倒地,案卷随即尘埃落定。这位曾在硝烟里立功的老兵,最终倒在自己亲手编织的利益网中。
不少旁听者回家后仍心绪难平。有人念叨,六万九千多元,铁桶般的权力,竟能买来一条命。有人回想起王仲被押赴刑场前对看守的嘱咐——“伸手必被捉”——这句告诫在广场上空久久回响。
案件结了,可问题并未消失。海丰的走私乱象随即迎来更严厉的整治,仓库重新登记,缉私队伍大清洗,县里还成立了专班追缴赃款赃物。当地老百姓记得,那一年街头巷尾忽然少了许多香港电器,也鲜有人再敢明火执仗“扛电视”。
有人统计,1983年全国因严重经济犯罪被判处极刑者不足十例,王仲名列其中。此后,广东沿海的执法格局出现转变:多头监管渐归统一,干部经济档案开始联网,走私船的码头保税区全部加装了监控。可以说,王仲案用最惨烈的方式,成为改革开放初期反腐败、反走私的一记警钟。
今日的海丰,已难觅当年“远东国际市场”的影子。老一辈茶余饭后偶尔还会提到那场冬日公审,感叹人心易变。王仲的命运告诉世人,手中的权力若成了牟利工具,再小的起点也能滑到万劫不复的深渊。那声枪响,早已融进了南方海风,但法纪的铁律,依旧需要每一代人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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