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就想割了他脖子动脉,要的就是他死,这样我被抓后家里不用再管我,没有上学、就业、买房的经济负担,我在里边有吃有喝,家里最多给他出个棺材钱”……
山东东营一所司法警官学院的特警班里,十四岁的扈强,本该接受纪律教育,学习守法与正义。
他却刻意钻研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把法律的宽容当成行凶的护身符。
仅仅因为同学之间的琐事积怨,他提前预谋,持刀对同窗痛下杀手,连捅十余刀,造成同学当场死亡。
落网之后他毫无悔意,坦然说出那句震惊全国的话:反正我才十四岁,杀人不必偿命”。
一审宣判十七年,他甚至心中暗自庆幸,检察机关坚决抗诉,案件迎来改判,扈强被判处无期徒刑,是当年对未成年罪犯最为严厉的判决之一 。
这起案件撕开了少数少年恶性犯罪的现实,也让全社会重新思考,宽容不等于纵容,未成年绝不是犯罪的免罪金牌。
扈强案发时只有十四岁,进入特警班就读,学校以军事化管理为主,原本希望磨砺少年心性,培养规则意识。
扈强在校期间性格嚣张跋扈,做事冲动,遇事习惯用暴力解决问题,和不少同学都发生过矛盾冲突。
悲剧并不是一夜之间爆发,早在杀人案发五个月之前,扈强就已经犯下严重的暴力犯罪。
仅仅因为日常口角,他持刀将另一名同学捅成重伤,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还在处理鉴定阶段,扈强没有吸取任何教训,依旧没有收敛自己暴戾的行事风格 。
他和被害人宗磊之间的矛盾,只是校园里的几件小事,扈强曾经藏起别的同学训练鞋,这件事被宗磊告知当事人,扈强因此怀恨在心。
往后日常相处中二人摩擦不断,扈强内心的怨恨一点点积攒,慢慢滋生出要除掉宗磊的念头。
更让人脊背发凉的是,扈强作案前特意向学校法律课老师打听,十四岁杀人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他清楚知晓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在内心盘算犯罪的“成本”,在他扭曲的想法里,自己杀人之后,最多就是坐牢。
监狱里面有吃有喝,家里只需要出一笔丧葬费,就可以了结一切,自己还能躲过最严厉的极刑。
2013年12月1日清晨六点二十分,正是学生早操集合的时间,公寓楼大厅里人来人往。
监控完整记录下惊心动魄的一幕,扈强怀揣尖刀,悄悄靠近毫无防备的宗磊,从身后搂住对方,第一刀直接划向颈部动脉,紧接着对着胸口、腹部等多处要害,连续疯狂捅刺十余刀 。
宗磊瞬间身受重创,脖子、胸腔大量出血,踉跄几步后重重倒在地上,行凶结束,扈强神情十分冷静。
他没有慌乱逃跑,简单擦拭身上血迹躲进卫生间,之后若无其事地混进早操的队伍当中,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
公寓大厅地面、墙壁、窗户到处喷溅血迹,同学发现倒地不起的宗磊,立刻报警并且拨打120。
医护人员紧急抢救,但宗磊颈部和心脏遭受到致命损伤,抢救无效宣告死亡,尸检报告显示,死者身上十多处锐器伤口,多处直击人体要害 。
学校老师意识到扈强有重大嫌疑,在食堂将他控制,从他身上搜出沾染鲜血的作案刀具,移交给赶到现场的民警。
被捕之后,扈强没有惊慌失措,面对审讯,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说出了内心真实想法。
“我当时就想割了他脖子动脉,要的就是让他死,这样我被抓后家里也不用管我,没有上学、就业、买房的经济负担,我在里边有吃有喝,家里最多给他出个棺材钱”。
这番冷酷的供述让办案检察官无比震惊,一个十四岁少年,对生命毫无敬畏,提前算计法律漏洞,把剥夺别人生命,算成一笔对自己“划算”的交易。
2014年12月30日,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扈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故意杀人两项重罪,综合他未成年人身份,一审判决扈强有期徒刑十七年。
听到十七年的判决结果,扈强当场做出双手合十的动作,神情激动近乎落泪,不是忏悔而是发自内心的庆幸。
在他的预判之中,坐牢十几年再加上减刑,自己用不了多久就可以重获自由,法律的从轻处罚,被他当成了犯罪的保护伞。
一审结果公布之后,被害人家属悲痛万分,强烈要求从重判处,东营市检察院审查全部卷宗,认为本案量刑明显不当,正式提起抗诉。
检察院指出,扈强主观恶性极深,两次暴力持刀伤人,间隔时间极短,作案事前预谋,专门了解未成年人法律规定,刻意规避死刑。
行凶手段残忍,刀刀直击要害,归案后没有真正悔过,人身危险性高,可改造性差,十七年有期徒刑不足以惩戒如此严重的犯罪行为 。
案件进入二审,法庭梳理两起暴力案件全部证据,结合作案动机、行凶手段、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被害人家属诉求。
法律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绝不代表可以无底线纵容,虽然对未成年人不能判处死刑,但是依然可以适用无期徒刑。
二审法院最终作出改判:撤销一审十七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扈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改判的消息传出,在全社会掀起巨大讨论,很多网友拍手称快,认为这份判决守住了公平的底线,击碎了“未成年就可以肆意作恶”的幻想。
二审判决引发大众对于校园暴力、少年恶性犯罪的深度思考。
特警班本该是教会少年何为正义、何为敬畏的地方,扈强却在这里学会钻法律空子,拿起刀具伤害同窗。
这起悲剧,不只是两个少年的人生毁灭,更是家庭教育、校园教育敲响的警钟。
很多孩子对暴力没有概念,对生命缺少敬畏,以为年纪小,就可以肆意发泄心中怨恨,不用承担沉重代价。
法律对未成年人予以宽容,初衷是给失足少年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份善意绝对不是留给预谋犯罪者的护身符。
宽容建立在知错悔改的基础之上,对于主观恶性极深、手段残忍的少年罪犯,法律同样会亮出严厉的利剑。
宗磊年轻的生命定格在十五岁,他的家庭承受永久的伤痛,扈强因为自己年少时的恶,把自己的一生禁锢在高墙之内。
少年不是作恶的挡箭牌,无论年龄大小,践踏生命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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