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的肖伟被母亲以旅游为名骗出家门,随后在重庆“赋苗”被限制自由82天;30岁的星尘因双相情感障碍被送入机构管控两个月;21岁的张先生因熬夜被父母委托的人强行带走,在重庆一个素质拓展基地被限制自由8天。2026年6月以来,多起类似事件把“矫治机构”推上风口。人们在愤怒之外,更困惑:父母能不能以“为你好”为由,把成年子女交给机构限制自由?法律给出的答案很明确:不能。
一、先看事实:不是孤例,也不是普通“管教”
综合媒体报道与学员自述,重庆“赋苗健康产业(重庆)有限公司”被多名成年人指控非法拘禁、体罚、人格羞辱,有学员深夜在家中被强行带走。该机构通过短视频吸引家长,收费数万元,却不具备办学资质;目前已被重庆江津区教委、公安等部门责令停止招生并接受调查。贵州毕节的张先生被带至重庆一基地后受伤,当地警方已受理非法拘禁报案。浙江绍兴“如是书院”被曝暴力管教,创办人曾为传销头目,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核查。河南南阳公安也于6月21日发布通告,征集违规教育矫治机构线索。
这些信息仍需等待完整调查结论,但至少可以确认:多地已承认部分机构无资质,且暴露出限制自由、体罚等涉嫌违法的问题。这不是家务事,而是公共法律事件。
二、法律上,成年子女不是父母的“管理对象”
很多人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误解:父母对子女的管教权可以延续到成年。但从民法典看,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随着子女成年而终止;此后,父母不再当然享有代为决定、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权利。
唯一例外是,成年子女因精神障碍或智力障碍被法院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即便如此,监护人也必须依法保护被监护人权益,不能随意将其送入商业机构限制自由。精神卫生法确立自愿住院原则。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只有在法定情形下、由医疗机构经过诊断和评估,才能依法实施非自愿住院;商业机构既无资质也不具备诊疗能力,父母不能把监护职责简化为“委托管教”。
三、为什么“父母签字”不能豁免法律责任?
非法拘禁罪的关键,不在于“有没有使用暴力”,而在于是否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持续时间、手段、后果,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的重要考量。
父母签了委托协议、支付费用,甚至写“自愿”,能免责吗?不能。人身自由是重要的法定权利,法律不允许以合同或承诺的方式,授权他人长期剥夺自己的自由。尤其是存在欺骗、深夜强行带走、没收手机、禁止离开等情形时,所谓“同意”已经失去意义。如果父母积极组织、指使或帮助机构实施非法拘禁,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违法或犯罪。
此外,即使不构成犯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也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拘留、罚款;受害者还可依据民法典,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四、这些机构的问题,远不止“无资质”
无资质办学是容易查明的行政违法。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擅自举办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可责令停止办学、退还费用、罚款;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但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机构用“戒网瘾”“治抑郁”“国学教育”包装,实际以封闭、体罚、人格羞辱等方式进行控制。这已从“违规办学”滑向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侮辱等违法犯罪。
而短视频宣传、高额收费、专门瞄准焦虑家长,说明其商业逻辑是贩卖恐惧:先把成年子女的正常或轻度问题描述为“失控”,再承诺短期“改造”。但真正的改变不可能建立在剥夺自由和羞辱之上。
五、几个常见误区,法律上需要澄清
误区一:“孩子不听话、熬夜、沉迷网络,父母当然可以管。”可以沟通、建议、设定家庭规则,但不能限制人身自由。成年人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哪怕选择并不健康。
误区二:“他后来没反抗,或者签了字,就是自愿。”自愿必须真实、持续,且不能以非法限制自由为内容。被欺骗、强迫、没收通讯工具、不能离开,都不能算自愿。
误区三:“有抑郁症或双相情感障碍,就该被强制管起来。”精神障碍需要正规医疗机构评估与治疗。即使是依法送诊,也应走法定程序,而不是由商业机构“管教”。把疾病交给无资质人员,只会加重伤害。
六、如果真的遇到,可以这样做
如果你是成年子女,被父母或机构限制自由,首先要找机会报警,并明确告知警方“我被非法拘禁”,而不是只说“家庭矛盾”。尽量保留定位、录音、合同、缴费凭证、伤情照片等证据;请朋友或可信的亲属帮你报警。根据反家庭暴力法,限制人身自由属于家庭暴力,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继续限制人身自由。事后,还可主张民事赔偿。
如果你是家长,面对成年子女的“问题”,更有效的是区分:是生活习惯、情绪困扰,还是精神疾病。前者需要耐心沟通和边界,后者应去正规医院精神科、心理治疗机构。把成年子女骗进封闭机构,往往会摧毁信任,造成长期创伤,而不是解决问题。
如果你发现身边有无资质的“矫治机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公安举报。举报时尽量提供宣传信息、收费凭证、地点等,帮助执法部门固定证据。
结语
这些事件最令人难过之处,不是法律条文有多复杂,而是伤害发生在亲人之间。父母的焦虑可以理解,但爱不能成为剥夺自由的借口。法律并不否认家庭关心,只是划出底线:每个成年人都有不被任何人以“为你好”为名非法拘禁的权利。真正有效的帮助,是尊重、沟通和专业治疗;真正需要被“矫治”的,不是那些被锁在房间里的年轻人,而是把亲情变成控制的社会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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