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暗访,是上级摸清基层真实情况最直接的手段。提前打招呼的检查,容易看到精心准备好的样板点位、整理完善的台账资料;而暗访,不提前通知、不划定路线,直奔项目现场、企业厂房,把平时被掩盖住的现实问题直接摆到台面上。近期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在云南多地开展明察暗访,在实地核查、回头复查的过程当中,发现部分项目存在查而不改、停而不纠的现象。有些隐患已经被现场指出,下达了整改、停工要求,检查组一走,现场依旧照旧施工,风险隐患纹丝不动,只做纸面登记,实际问题悬而未决。
这件事不是简单个别企业违规这么简单。上级把问题清单清清楚楚下发,整改要求写得明明白白,责任链条从省级一直传导到市县、企业,可到了落地执行环节,却出现压力层层衰减,整改要求打折扣,甚至原地不动。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层层失守的局面,整改“后半篇文章”到底卡在哪,又该如何真正把问题改到位,值得我们好好捋清楚 。
先把现实场景还原出来。巡查组在昆明、曲靖、昭通等地走访部分在建项目,现场看到不少高危施工隐患。高空作业没有防护网,临时支撑没有加固措施,吊车支腿直接摆在松软水沟边上,一旦发生意外,极易酿成安全事故。巡查组当场指出隐患,要求立刻停工整改,可第二天回头再去看,施工现场还在继续作业,重大安全隐患丝毫没有处置。还有部分项目,地方监管部门早就下达停工通知,名义上已经停工,实际现场零整改,该存在的风险全部保留,只是应付上报一份停工材料,属于典型停而不纠。
还有一些消防领域的问题,高层建筑内的酒店消防水泵失效,生命通道被堵塞,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隐患存在很长一段时间,日常监管却没有及时发现处置。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风险,不是藏在档案里的抽象问题,直接关系一线工人生命安全,关系普通老百姓居住出行安全 。
云南省整体安全生产工作一直在持续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大的形势总体平稳,相关部门也出台过不少监管制度,开展过各类专项排查行动。但暗访暴露出来的个案说明,制度写在文件上,不等于落实到工地上;会议部署开过,不等于基层全部执行到位,部分环节的监管确实出现了松紧不一的情况,“宽松软”的问题在局部客观存在 。
很多人会疑惑,明明已经被点名,为什么还敢不整改?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企业胆大、心存侥幸。不可否认,部分施工企业,首要目标是赶工期、抢进度,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安全责任往后放。停工整改代表工期延后,会增加成本支出,企业就会产生“躲一躲、熬过去”的心态,觉得检查组只是短期过来,复查概率不高,先蒙混过关再说。口头答应整改,台账表格填得漂漂亮亮,现场却按兵不动,这就是大家常说的纸面整改、虚假整改。
但企业只是其中一环,如果监管链条每一环都压实到位,企业的侥幸很难有施展空间。问题的根源,要从责任传导的整个链条去拆解,才能看懂为什么会层层失守。
第一,部分地方存在“过关式整改”的错误心态,把整改当成完成任务,不是真正解决问题。接到反馈问题之后,第一反应不是剖析风险根源,而是思考怎么尽快销号交差。写整改方案、填整改表格、整理一套完整材料,材料上交就认为工作已经做完。至于现场有没有真正变好,隐患有没有彻底消除,后续会不会反弹,反而放到次要位置。有的还搞选择性整改,简单容易处理的问题快速处理,涉及协调多、投入大、难度高的硬骨头,就绕着走,能拖就拖。整改停留在“对内交差、对上汇报”,没有站在消除风险、保障安全的角度看待问题,思想上的松懈,是整改落空的首要原因 。
第二,责任链条出现逐级递减,压力传导到基层出现悬空。一项整改任务,上面部署很严肃,开会层层传达,文件层层转发。到了市级层面,任务分解往下派;到区县,再分派给各个主管部门。一旦责任划分模糊,没有具体到具体岗位、具体责任人,就容易出现大家都该管,大家又都不完全负责的局面。出现问题之后,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住建、应急、行业主管单位各管一块,跨领域的隐患,容易变成三不管地带。上级的压力越往下,力度越弱,到项目一线,约束力大打折扣。个别地方还出现新官不理旧账,前任留下的整改任务,后任不愿接手推进,问题就长期悬置,反复整改反复反弹。
第三,日常监管和复查机制跟不上,“一阵风”式检查留下漏洞。常规检查大多提前通知,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展示规范的一面。等到检查结束,监管人员离开,一切又回到老样子。部分地方的回头看、复查没有做到常态化,反馈问题之后,缺少持续跟踪。只盯着整改报告,很少突击下沉现场核验真实情况。只要书面材料齐全,就直接判定整改完成,现场实际情况没人较真。企业摸透这样的工作模式,就会产生“检查来了就装样子,检查走了就老样子”的投机思维,查而不改就有生存空间。
第四,问责震慑力度没有完全跟上,少数情况处置偏软。发现虚假整改、拒不整改之后,如果只是口头提醒、下发整改通知书,没有实打实的追责问责,就很难形成足够震慑。企业算成本账,拒不整改的代价很低,停工整改的代价很高,自然愿意铤而走险。不光企业层面,对于监管履职不到位,该发现隐患没有发现,下达整改却不跟踪落实的相关责任人,如果问责没有跟进到位,就难以倒逼监管真正硬起来。制度条例里面,对于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有着明确的处置规定,但现实当中,要把条例真正转化成每一次事件当中刚性约束,还有不少需要做实的地方 。
第五,治标没有兼顾治本,只解决单点隐患,不去堵制度漏洞。很多整改,就事论事,这一处工地隐患被查出来,就处理这一处工地。但是不去思考,为什么同类隐患会反复出现?是日常巡查频次不够?还是企业安全培训缺失?还是行业监管标准落地有缺口?只处置已经暴露出来的风险,没有举一反三,在整个行业开展排查整治。整改只解决“这一件事”,没有完善一套长效管控办法,就算把眼前这个隐患消掉,换个项目,同类问题还会继续冒出来,陷入“发现问题、临时处置、问题反弹”的循环怪圈。
讲清楚这些问题,不是否定整体工作成效。云南当地接到巡查反馈之后,已经迅速行动,对暗访发现的问题逐项梳理,涉事项目停工处置,同步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三方责任,推动问题闭环处置。全国各地这些年也一直在完善巡视巡察整改制度,就是要破解整改落实难的现实难题 。
那么到底怎么做,才能跳出查而不改、停而不纠的困局,守住整改的实效?结合现实工作实际,可以从几个方面把闭环做实。
首先,扭转整改的出发点,整改的落脚点是解决实际问题,不是完成书面销号。评价整改好不好,不能光看报告写得怎么样,重点要看现场真实状态,看风险有没有真正消除,看群众、一线从业者的实际感受。坚决摒弃重材料轻实效的形式主义,不能把整改做成文字游戏。对每一条反馈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具体举措、责任人员、完成时限,杜绝大而空的空话套话,每一项整改都要能落地、可核验。
其次,把责任链条钉实,杜绝责任悬空。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厘清各个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跨部门的整改事项明确牵头单位,杜绝推诿扯皮。不能任务往下派,责任往上推。整改任务不能简单一转了之,上级要持续跟踪督办,不能任务下发,工作就结束。同时破除新官不理旧账,不管岗位怎么调整,遗留的整改任务要接续推进,责任链条不能因为人事变动就断掉 。
再者,把暗访、回头看常态化,打破“检查一阵风”。减少提前安排的迎检式检查,更多采用不打招呼随机抽查,杀“回马枪”。不能反馈完问题,等到企业上交整改材料就直接过关。整改完成之后,不定期开展复核,复核重点直奔现场,不看展板台账,实地核验真实情况。就算已经销号的问题,也要不定期抽样复查,防止隐患死灰复燃。把暗访从临时专项动作,变成日常监督的常规手段,压缩投机应付的空间。
然后,强化问责刚性,提高拒不整改的代价。对于拒不落实整改、搞纸面虚假整改的企业,不能只简单下发通知,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处罚的依法处罚,纳入行业信用记录,和招投标、市场准入挂钩,让企业算明白,拒不整改付出的代价远大于整改投入。与此同时,同步倒查监管责任,对监管缺位、履职宽松软的责任人依规处理。问责不是目的,目的是倒逼各方绷紧责任这根弦,真正敬畏督查反馈出来的问题。
最后,坚持举一反三,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处理单个项目隐患的同时,要深挖背后的制度短板。一个工地暴露出高空作业防护缺失,就要在整个区域在建工程开展同类隐患排查;一处高层建筑消防瘫痪,就要梳理辖区同类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漏洞。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既要解决眼前的风险,也要补齐制度、监管、培训的短板,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源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监督检查的价值,从来不是曝光多少问题,而是推动问题真正得到解决。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把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才是监督工作真正的意义。如果查出来问题,却改不下去,监督的威力就会大打折扣。不管是地方主管部门,还是市场经营主体,都要明白,整改不是应付上级的任务,守住安全底线,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才是所有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当然我们也要客观看到,基层治理本身错综复杂,很多问题积弊不是一朝一夕形成,想要彻底扭转,也不可能靠一次暗访就全部解决。从指出问题,到压实责任,再到完善制度,是一个循序渐进持续推进的过程。中央巡查暗访,正是发现局部短板、推动地方补齐治理漏洞的重要抓手。云南针对本次暗访反馈已经全面启动整改,后续整改成效,也值得我们持续关注。
话题讨论:
结合这一次暗访暴露的查而不改、停而不纠现象,你认为要真正把整改落到实处,最关键要抓住哪一环?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还是强化日常复查问责?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欢迎点赞关注,一起关注基层治理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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