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朋友知道我前些日子去承德之行遭遇罕见的暑热,便建议我来崇礼避暑,我亦是借此机会重游草原天路。

旧地重游,站在了这条风景优美的公路上,看着公路上或停或走的小车,让我想起了10年前,围绕这条公路争论的风波。

“草原天路”原名草沿天路,坐落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坝上地带,地处内蒙古高原与华北平原的地理分界线,横跨张北、崇礼、尚义、万全、沽源多地。因公路修筑在坝上山脊顶端、平均海拔1400米以上,行驶时路面贴近天际、穿行在茫茫草原之上,故而得名草原天路,民间美称「中国66号公路」。这条路最初为风电基地的施工便道,2011年改造为景观公路,全程柏油路面,免费对外开放,无大门票。

记得是2015年,张家口和张北县,拟对草原天路进行收费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成为了舆论的热点。2016年的5月初,我应几位记者邀请来到了天路,亲自体验了天路收费的情况,然后在微博上发了一篇长文章《“草原天路”收费违法!》,作为支持媒体批评收费的主要法律意见之一,而成为了这场争论的焦点。

回顾这场争论, 该文章也把问题说清楚了,本想重发全文但是发不出来,只有加链接如下:https://weibo.com/1233488674/5332836693312735

“草原天路”收费违法!

(2016-05-10 17:33)

https://weibo.com/1233488674/5332836693312735

​​ 对我的上述文章,评论者中支持的居多,但也有人反对,形成了一个较大的舆情。在公众的关注和反对下,2016年5月22号,新华社报道:“【河北张家口草原天路取消收费】为回应社会关切,方便游客来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旅游,河北张北县政府决定,从5月23日起,取消“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收费。”

那段时间我在工作之余,不仅是要与媒体的朋友一起关注争论的进程,及时的回答记者们提出的法律问题还要认真地打理着自己的新浪微博号,及时的回复网友们的批评或者支持的意见。我和我的朋友们都理解基层政府财政状况的困境,了解地方政府设立纠纷项目,以缓解财政困难的心情。但是,我们都知道,这条公路是依靠财政拨款建立,而不是当地单位或个人集资建设的,收费的确没有法律依据。

草原天路的收费,在公众的关注和反对下,地方政府听进了批评的意见,取消了收费,皆大欢喜。

然而近一些年来,这种山大王思想并没有根除,不但会出现一些地方政府把公路圈起来作为景区内部公路来收费的负面消息,结果大多数都是由于公众的反对,尤其是媒体的关注形成了舆情才得以改变,这反映了我们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还有很多坎坷,依法行政需要公众的监督与推动才有可能。

例如,2026年5月有网友曝光四川稻城亚丁景区截断省道S462线路段强制收取120元观光车费,经媒体报道后以甘孜州政府致歉并暂停收费而平息了舆情。在此前后,神农顶、甘加秘境、阿尔山等景区也被曝出类似“拦路收费”争议。对于这些争议的法律意见,我感觉在十年前的我的上面这篇文章就说清楚了。

回首往事,是因为未来尚未有穷期,法律人啊,还需要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