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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吃上一根 “大白兔” 雪糕,既能驱散酷暑,又能唤醒大众的童年怀旧记忆。但消费者手中外形相似的 “白兔” 雪糕,是否就是大家熟知的正宗大白兔产品?此番 “撞脸” 现象,究竟是偶然巧合,还是刻意模仿、蹭取流量的侵权行为?此类仿冒行为该如何界定,又需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8 月 10 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典型的 “大白兔” 商标侵权纠纷案。多家企业擅自生产、销售包装、标识与正品 “大白兔” 雪糕高度近似的 “某白兔雪糕”,刻意模仿正品品牌形象,最终被法院依法认定构成商标侵权。

据悉,上海闵行区法院依法判令所有涉案主体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其中涉案生产企业需赔偿 15 万元,其余委托方、商标持有方及销售企业,根据各自侵权行为的参与程度、作用范围,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案判决已正式生效,所有侵权被告均已主动足额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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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I生成

“大白兔” 是国内家喻户晓的老字号国民品牌,承载着品牌积淀与市场口碑。本案原告依法取得 “大白兔” 系列商标的合法使用权,同时享有完整的品牌维权权利。2020 年起,原告依托经典的大白兔奶糖 IP,推出大白兔奶糖雪糕产品,凭借标志性的红蓝白配色、经典兔子造型包装,结合深入人心的品牌口碑,迅速打开市场,拥有极高的市场辨识度与广泛的消费者基础。

2025 年 3 月至 8 月期间,原告经排查发现,多款市面流通的 “某白兔雪糕”,擅自使用与正品高度相似的图案,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为维护自身合法商标权益、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原告将涉案生产、委托、商标持有、销售四家企业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高沃说法

商标是企业的核心无形资产,是品牌辨识度、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载体,更是企业深耕市场、积累商誉、维系消费者信任的法律基石。对于老字号、知名品牌而言,经过数十年经营积淀,其商标早已不再是简单的标识符号,而是承载着品牌口碑、市场价值与消费者情怀的核心财富。商标专用权的合法保护,直接关系到品牌的存续发展与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稳定。恶意模仿、蹭牌 “撞脸”、小幅改动仿冒知名商标的行为,本质上是窃取他人品牌商誉、透支市场信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司法实践中重点打击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市场竞争的核心从来不是投机取巧的流量蹭取与仿冒抄袭,而是产品品质、服务质量与品牌创新的良性比拼。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游离于知识产权法律边界之外的 “搭便车” 行为,终将被依法追责。企业只有敬畏知识产权规则、恪守法律底线、坚持诚信合规经营,尊重他人的品牌劳动成果,专注自身产品与服务升级,才能规避侵权风险、积累自身品牌价值,在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实现长效稳定发展。

来源 | 综合自网络媒体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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