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星堆博物馆文创火爆出圈,广受游客喜爱,制假售假乱象也随之滋生。

8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广汉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期审结了两起销售假冒三星堆博物馆文创产品的刑事案件,黄某、彭某、井某、邓某某四名被告人因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一万元至六万元,违法所得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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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复制品样品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被告人黄某、彭某、井某、邓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涉案“大立人舞龙冰箱贴”“大立人变脸钥匙扣”“大立人变脸冰箱贴”“时来运转青铜面具挂饰”等文创产品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复制品,仍从网上、线下购买上述侵权复制品共计约11万个,然后批发卖给在三星堆博物馆附近兜售的游商或自行销售,四人共计获利7.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彭某、井某、邓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侵权复制品仍予以销售,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销售侵权复制品数量在1000份以上,其行为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综合四被告人具有的坦白、主动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黄某、彭某、井某、邓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一万元至六万元不等的刑罚,追缴被告人的全部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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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被告人非法售卖侵犯他人著作权三星堆文创产品,让游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文化赝品’,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挫伤了著作权人进行文化创作的积极性。”办案法官表示,法院对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不仅有力震慑潜在制假售假不法分子,维护三星堆古蜀文明的商业价值与文化尊严,更彰显法院对文创产品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立场和鲜明司法导向。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明平 图据广汉法院

编辑 张莉 审核 高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