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1日下午五点,北京秋风乍起,电话铃声在中国作家协会的走廊里炸响;几分钟后,消息传开: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就在记者涌来的当口,他却露出孩子般的腼腆神情,说了一句让人愣住的话——“跟鲁迅的《阿Q正传》比,我写的都只是作业。”
那句带着山东口音的谦逊评价,没有客套的成分。熟悉莫言的人都明白,他早在军垦农场当报务员时就把《阿Q正传》抄过两遍,草稿纸被汗水浸皱,如今仍压在老家箱底。他说:“那是我文学的灯塔,永远照着我。”
把时间拨回到1921年9月,彼时的鲁迅刚在《晨报副刊》上连载《阿Q正传》第一章。北平的街头车马交错,新文化运动的余热尚在,但旧势力也虎视眈眈。鲁迅照例揣着一支烟走进小书房,门一关,窗纸透出昏黄的灯光,笔尖在稿纸上沙沙作响。邻居后来回忆:“他常在夜里咳嗽,却从不耽误第二天交稿。”这部八章中篇,就诞生在不到三个月的高强度劳作中。
《阿Q正传》写的只是未庄一个穷雇农的悲喜,却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病灶剖开给世人看。阿Q自尊而自卑,软弱而蛮横,“精神胜利法”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最犀利的讽刺刀锋。作品发表于1921至1922年,短短一年,“阿Q”就被当作国民劣根性的代名词,甚至在今天的网络词典里,它依旧活泼地跳动。
莫言为何会把自己放在“望尘莫及”的位置?答案要从他的成长说起。1955年2月17日,莫言出生在高密东北乡,一个背风口的小院。三年困难时期的阴影没有离开,青黄不接的日子里,他跟着祖母挖野菜、嚼树皮。吃饱肚子是头等大事,可每逢集市,少年还是会攒几颗玉米粒去换破旧连环画。一页折角、半张缺口,都挡不住纸页里那点火苗般的故事。
11岁那年,他第一次摸到鲁迅的合集,密密麻麻的小五号铅字让他挠头,硬是啃了半个月才读完《狂人日记》。当时只是模模糊糊听见“吃人”二字,没多深体会。真正的震动发生在1976年,他在部队仓库里翻出一本油印的《呐喊》,通宵读毕,天刚蒙蒙亮,他拍拍战友肩膀嘟囔一句:“咋有人能写得这么猛?”那语气,像是看见了从未想象过的辽阔田野。
1985年,《透明的红萝卜》发表,青年批评家刘再复断言:“中国当代小说闯出一条新路了。”一年后,《红高粱》横空出世,张艺谋把它搬上银幕,柏林电影节的金熊奖又一次印证了那句评价。自此,莫言进入主流视野。他的创作一口气延伸到高密乡百年风云,封闭的村庄里有奇诡的嗅觉、泛滥的欲望,也有大地深处的朴素血缘。评论家们说那是一种“狂欢与残酷并置”的魔幻现实主义,中国化的、带着高粱酒香和泥土腥味的魔幻。
然而再被追问成就,他还是回望鲁迅。相比《阿Q正传》的凝练、锋利,自己的小说常常枝繁叶茂,故事一层压一层,读完会冒出好多“如果”。他承认这热闹里少了刀尖般的逼视感。“鲁迅骂醒人,我只好讲故事。”这是他对评论家说的玩笑,也是心底的实话。
1960年代以来,学界对于《阿Q正传》的考证层出不穷:阿Q原型是绍兴短工?还是辛亥老兵?有人甚至统计出阿Q先后三次被打,终被槍决,是旧社会农民悲剧缩影。莫言研究这些文章时发现,越是细枝末节,越显出鲁迅布局的高明:他故意让阿Q没有真实地址、没有姓氏,让一切处处是也处处不是,从而撇开“唯一解”。在这一点上,莫言自叹弗如,因为他笔下人物总有确切的经纬度,读者可以在地图上找到高密东北乡,但找不到万能又处处皆在的阿Q。
“假如我有十个阿Q,也撑不起鲁迅那一座灯塔。”一次座谈上,有年轻作者问他如何评价自己的成就。他苦笑,抬手比划:“不够高啊,这里还差一大截。”对方又问:“那还写吗?”他脱口而出:“写,写到手抖。”
不得不说,现实的喧闹给写作添了不少杂音。拿奖后,莫言的日程常被各种论坛、授奖、合影挤得满满当当。为了躲清静,他干脆回高密老宅,把电话掩进抽屉,清晨给鸡添水,傍晚在院子里点灯。村口老槐树下,乡亲们看到他,还会笑着说一句:“哎呀,诺贝尔又回来了。”他挥挥手,“别闹,我就回来写作业。”
写得慢一点,写得少一点,却尽量写得更准,这条路鲁迅早就走过。1925年,鲁迅给青年作者的回信里只一句:“降温了,多喝粥,别叫笔凉。”简简单单,却让后辈心里热了近百年。
文学史的年轮继续向前,但某些坐标不动。1926年鲁迅四十五岁,莫言拿奖时也是五十七岁,两人相隔整整一代,却都用文字与时代搏斗。一个用锋笔挑开旧天地的伤痕,一个用荒诞写出乡村灵魂的疼痛。两条河最终汇入同一片海,没有谁替代谁,也没有谁填补谁。
未来的稿纸还很长。莫言常说,写作像在地里拔草,一天不去就荒三分。眼下,他依旧每天清晨四点起身,磨墨、铺纸,先写百字“热身”,再推新章节。有人猜他在准备新的长篇,也有人说他可能回头续写《檀香刑》的另一面。但无论落笔何处,那盏由《阿Q正传》点燃的小油灯,一直亮在书桌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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