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时可能觉得中美经贸博弈都是顶层的大事,离普通人很远。其实早在几年前咱们就已经布好了局,就等合适的机会给全世界划清红线。沉寂整整半年,咱们司法系统直接放出了硬气消息,跟风美国制裁坑害中企的新加坡船企,被判赔整整499万,还把话明明白白说给了全世界听。
美国这些年一直拿自己国内的法案当全球通用规则,逼着各国企业选边站队,动不动就用所谓的治外法权损害中国企业的合法利益。放在早些年,咱们大多时候都处于被动应对的状态,现在早就不一样了。2021年反外国制裁法正式生效,五年时间可不是摆出来当政策威慑的,这次就是实打实落地用到了具体案子上。
这件案子说起来是普通的海事合同纠纷,其实就是咱们正面打破美国霸权规则的典型实战。涉事的香港商贸企业正常经营,被美国单方面列进了所谓的制裁清单,2022年10月依法委托这家新加坡船务公司运货,航线是上海港到巴拿马曼萨尼约港,运的是价值499万的电子产品,合同签得明明白白权责清晰。
货都顺利装船,合同正式生效了,新加坡船企突然拿美国制裁当借口,单方面拒绝签发法定海运提单,不肯履行承运人的核心义务。船开到目的港之后,这家外企又无视合同约定,不肯给收货方交货。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出具了海事强制令,责令它履行义务,结果这家新加坡企业还是拒不配合,擅自把整船货物又运回了上海港,摆明了要单方面撕毁合同。
2026年6月,上海海事法院对这个案子作出了终审判决,直接认定新加坡船企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法院裁判的核心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十二条,明确说了外国政府的单边歧视性制裁,不能成为市场主体违约的合法免责理由,在美国生效的规则,根本没资格延伸到中国的司法辖区来作数。最终裁定新加坡企业全额赔偿499万余元货款和利息,还驳回了它的全部反诉请求,一审判决之后双方都没上诉,裁决已经具备完整法律效力。
不少人说这是反外国制裁法第一次亮剑,其实这个说法不对。早在2024年,南京海事法院就已经办理了全国第一起反外国制裁侵权诉讼案,更早实现了这部法律的司法落地。当时国内一家海洋工程企业,按要求完成了欧洲船东委托的储卸油轮模块建造,完完全全履行了合同义务。项目完工之后,美国突然把这家中方企业列进制裁清单,欧洲船东立马跟风,无故扣下1186万美元的项目尾款,还直接切断沟通,摆明了恶意违约侵占中方企业的劳动成果。
中方企业直接依据反外国制裁法提起诉讼,还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对涉案外籍船舶实施了活扣押,精准锁定了外方资产,形成了足够的司法震慑。最后欧洲船东扛不住压力,主动汇入了反担保金,全额结清了拖欠的千万美元尾款,双方调解结案。两起间隔两年的案子,分别适用了反外国制裁法第十二条的两款条文,刚好形成了完整的司法维权闭环。
两起案子传递的信号高度统一,任何国家的单边制裁措施,都没法在中国的司法体系里成为企业违约、逃避合同义务的挡箭牌。还明确说了,美国的对华制裁不是什么不可抗力,境外企业别拿怕欧美连带制裁当借口,肆意侵害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个裁判逻辑不光针对美国,欧盟等其他境外主体的单边限制措施也同样适用,咱们这些年已经多次依托这部法律反制欧盟的歧视性贸易措施。
现在外媒也披露,美国国会的政客正推动审议新的涉华贸易法案,试图禁止荷兰的阿斯麦给已经卖到中国的深紫外光刻机提供售后和零部件。光刻机是高精尖设备,卖出去本来就附带长期的维保合同,这是法定的履约义务。如果阿斯麦真敢盲从美国的法案,单方面给中国企业违约,那肯定会触发咱们反外国制裁法的追责条款,巨额索赔和司法惩戒跑不了,咱们有足够的法律工具和执行手段,让违规的外企付出该付的代价。
咱们敢正面硬刚美国的治外法权霸权,敢主动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权益,靠的可不是嘴炮,是咱们雄厚的全球贸易实力。按公开的海关统计数据,现在中国是全球151个国家和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覆盖了全球大概73%的人口,对应的双边贸易总额达到了4.6万亿美元。美国只是57个国家和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总额也就3万亿美元,和咱们差了不少。
现在全球贸易格局里,美国也就主导了北美和部分欧洲市场,亚洲、非洲、南美洲的核心经贸版图都牢牢握在咱们手里,全球贸易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咱们已经全面领先。而且咱们的贸易顺差连年稳步增长,美国单边制裁带来的冲击很小,经贸底盘扎实得很。长久以来西方靠着治外法权干涉全球经贸秩序、打压中国企业的霸权模式,已经在咱们的司法实践和实力优势面前彻底失效了。
反外国制裁法五年磨一剑,从立法落地到司法常态化适用,正在一步步重塑公平公正的国际经贸规则。未来所有境外企业都得拎清楚,到底是遵守美国的单边霸权规则,还是尊重中国的法律主权、维护对华合作的信用,必须做出明确选择。你觉得未来会有更多外企放弃跟风美国制裁,老老实实坚守对华履约的底线吗?欢迎留言交流你的看法。
参考资料:环球时报 上海海事法院依据反外国制裁法宣判新加坡企业违约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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