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这个词,最近两年频繁出现在刑事案件的起诉书里。简单来说,就是把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提供给他人,用于接收和转移资金,从中赚取佣金。很多人觉得这只是“帮忙转个账”,但法律上的定性远比这个理解要重。

一、“跑分”可能涉及的罪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这是最常见的定性。如果跑分账户被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的资金转移,行为人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信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转移的资金是犯罪所得,仍然通过取现、转账等方式协助转移,可能构成掩隐罪。这个罪名的量刑比帮信罪更重,起刑点也更高。

洗钱罪。 如果跑分的资金涉及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且行为人明知资金来源于这些犯罪,可能构成洗钱罪

开设赌场罪或诈骗罪的共犯。 如果行为人与上游犯罪人有通谋,不仅仅是“知道”对方在犯罪,而是参与了共同谋划,则可能被认定为上游犯罪的共犯

实践中,绝大多数跑分案件最终以帮信罪定罪。但如果行为人有取现行为,或者资金在多个账户之间频繁流转,办案机关更倾向于认定为掩隐罪。两种罪名的刑期差距较大,准确定性是辩护的首要工作。

二、主观“明知”的认定

跑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几乎都是“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转移的资金是犯罪所得”。

办案机关通常从以下方面推定“明知”:

账户交易明显异常。资金快进快出,账户基本不留余额,交易时间集中在深夜或凌晨,单笔交易金额多为整数,符合洗钱特征。

报酬明显偏高。正常的转账不会给10%的手续费。如果跑分的佣金明显高于市场合理水平,会被视为“知道这笔钱有问题”的间接证据。

交易对象的告知。如果对方明确告诉过你“这是在帮赌场走账”或者“这是诈骗款”等相关信息,那就构成了直接的明知证据。

行为方式的隐蔽性。比如使用境外聊天软件沟通、删除转账记录、拆分转账金额以规避监管等,这些行为也会在认定“明知”时被一并考虑。

三、辩护的几种路径

第一,论证“不明知”。 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对资金来源确实不知情,且交易模式并未明显异常,就可能不构成犯罪。例如,对方自称是做电商代收款的,提供看似合理的交易背景,而行为人缺乏辨别能力,可以主张没有犯罪故意。这种主张在实务中面临一定的证明难度,但如果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事实,也具有一定的辩护价值。

第二,争取定性为帮信罪而非掩隐罪。 帮信罪的刑罚轻于掩隐罪。如果行为人只是提供了转账工具,没有参与取现,没有深度参与资金转移的具体操作,可以主张自己属于“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而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第三,精确计算犯罪金额。 帮信罪的入罪门槛是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掩隐罪没有明确的金额门槛但有“情节严重”标准。如果能够将犯罪金额降到20万以下,或者证明部分转账不属于犯罪所得,可以争取不起诉或降低量刑。

第四,争取从犯认定。 如果跑分行为受他人指挥、不从犯罪收益中分成、没有参与上游犯罪的策划,可以主张自己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跑分的法律后果

帮信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掩隐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跑分金额巨大(如累计转账数百万),即使定帮信罪,也可能接近三年顶格量刑;如果定掩隐罪且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刑期可能在三年以上。

此外,跑分还可能导致银行卡被冻结、被列入银行黑名单、影响征信记录等后果。

五、结语

跑分不是“赚快钱”的捷径。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转几笔账,看似轻松,实际可能面临刑事追诉。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了账户,发现异常后应当立即停止,避免进一步卷入。如果已经参与其中,且账户资金已经涉及上游犯罪,保持现状不作处理不太可能避免后续追查。跑分赚的那点佣金,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相比,确实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