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医院股东,也是某建筑公司的老总。
虽然前面有四个律师,还有一个一周来会见一次,但是我的当事人依旧对基本的法律法规,和案件的事实以及如何问话,如何做笔录都不知道,以及应该负什么责任也不清楚……导致我今天的会见基本都在普法和做“心理医生”。
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对整个国家的法律已经丧失信心了,我觉得没有任何的必要了,我没有做这件事,没有诈骗,这么明显的事实,有那么多证据可以证实,他们都要去说我是诈骗,笔录我看都不想看,他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叫我咋签我就咋签,免得以后又说我不配合。
我一个学计算机的人,说我具备医学知识,这么荒唐的事情都能发生,你说我怎么建立信心?
而且他们还说叫我去指认别人,因为别人也指认我了……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普法和沟通,终于打消了他很多想法,和知道为什么这么做,要怎么做了。
所以,我明天还要来会见一次,帮助把案件的情况梳理清楚,后续的工作安排如何开展。
开车来回六个多小时,我决定明天座高铁吧~
Ps:如果你都放弃你自己了,那么你请那个律师来都没有用。
还有很多表演型的律师,走流程的律师,其实这些当事人都非常清楚的。
我们律师还是要实打实的做良心辩护,做真正意义上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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