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连续两轮问询元立光电(874827.NQ)的业绩增长合理性,你就说神不神奇!
这是对元立光电的业绩增长抱有多大的审慎怀疑,还是对其业绩增长能否持续添了许多担忧?
从北交所连续两轮问询函关于这个问题的具体表述看,可能两者都有。
那为什么元立光电的业绩增长反而屡被问询呢?
且听我从头道来。
元立光电是做液晶显示背光模组导光板的,最近几年导光板下游终端市场出现明显的结构性分化,同行业可比A股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普遍不太好。
元立光电的业绩却是年年大增,这就引得北交所连续两轮问询:业绩增长合理性、业绩下滑风险、收入确认合规性、毛利率和净利率高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说直白点就是:身处行业结构性分化期,同行大多在过苦日子,你怎么就能一年比一年更富有?
首先,导光板行业并非整体下行,而是明显的结构性分化。
导光板的主流生产技术(如射出成型、热压技术)整体已进入成熟阶段,体现在工艺稳定、应用广泛且标准明确。行业创新正转向以产品性能优化(如超薄化、亮度均匀性)和应用领域拓展(如Mini-LED等)为核心的深度发展。
元立光电主营导光板及Mini‑LED光学产品,形成了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三大方向并行的导光板产品矩阵,打破了同行高度依赖单一消费电子赛道的格局。
平板电脑导光板是元立光电的传统优势板块,报告期内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前列,与国显科技、隆利科技、京东方等一批头部背光模组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筑牢了收入基本盘。
而在平板、笔记本等传统消费电子导光板景气度下行、同行经营承压时,车载导光板成为元立光电重要的增长点。并且,车载智能座舱导光板具备认证周期长、客户粘性高、行业景气度高的特点。
元立光电的车载导光板通过下游背光模组厂商最终应用于比亚迪、理想、蔚来、大众、丰田等车企的智能座舱。
车载业务的营收占比持续提升,为元立光电带来业绩层面的结构性增量。
这种消费电子存量业务+车载增量业务的组合布局,可以对冲单一消费电子赛道下行带来的经营压力,也是元立光电能在行业整体偏弱环境下实现业绩年年大增的重要原因。
2023‑2025年,元立光电的业绩年年大增,且净利润增速远超营收增速,毛利率更是从2023年28.12%提升至2025年33.57%,毛利率水平显著高于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
不得不说,如此全面优秀的业绩表现,我看了都有点不敢信,难怪迎来北交所连续两轮问询了。
针对北交所问询,元立光电解释称业绩增长主要归功于两方面:第一,存量产线产能利用率持续提升,导光板业务的产能利用率从2023年的72.71% 提升至2025年的97.08%,摊薄厂房、设备等固定成本;同时生产效率改善进一步优化了盈利水平;第二,客户与产品结构持续优化,高毛利车载业务收入占比持续提升,拉动公司整体毛利率上行。
但在元立光电的存量产能接近满产带来业绩持续大增时,监管层还关注其业绩增长能否持续。
同时,已经出现值得关注的期后经营信号:2026年一季度,元立光电的平板电脑类导光板收入同比下滑20.49%,降幅高于安卓平板行业整体下滑水平,消费电子业务显现收缩迹象,进一步加大业绩可持续性的论证难度。
不过,元立光电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数据显示,营收2.19亿元,同比增长28%,归母净利润4123万元,同比增长51%。比优秀的一季报还要优秀。
好吧,虽然我几乎看完了你全部公开披露的资料,但我还是不太能理解:为什么你的业绩这么优秀。尤其是跟同行比,太亮眼了!
我最希望看到的是:拟IPO公司在成功上市后还能继续保持业绩高增!
其次,收入确认政策异于行业主流,监管层重点关注跨期风险、对账凭证瑕疵等问题。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的核心判断标准是商品控制权发生转移。
导光板行业内,翰博高新、天禄科技等同行,普遍采用客户签收货物即确认收入。但元立光电的会计政策是供需双方完成对账后确认收入,合同约定对账完成视为客户验收完成。
货物送达客户仓库后,实物已经脱离发行人管控,但对账时点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会计准则并不禁止对账后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方式,公司合同中也约定对账完成视为客户验收完成。
但元立光电的这种收入确认政策和行业主流存在明显差异,理论上存在通过调整对账时点实现收入跨期调节的空间和可能性。
二轮问询披露,报告期内存在一定规模收入对应的对账单仅有个人签字而无盖章,部分单据既无签字也无盖章。元立光电解释称这是下游客户业务的惯例。
第三,劳务分包、实控人资金往来所对应的成本端穿透核查也是审核重点。
厂房建设、劳务外包这类交易事项属于IPO财务核查的高风险事项。劳务工作量难以标准化核验,历来是体外资金往来的高发环节。监管层除核查交易定价公允性外,还要求穿透追踪资金最终去向,排查资金闭环回流、体外资金循环、实控人体外承担公司成本费用等风险情形。
首轮问询披露,元立光电的智能制造厂房总包单位是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总包项下劳务分包业务中,有882.17万元分包款流向实控人亲属实际控制的10家劳务公司。同时,这批劳务公司存在元立光电员工代实控人亲属持股的情形。截至问询回复时点,10家劳务公司中有2家已完成注销,其余8家正在办理注销流程。
另外,元立光电的实控人张元立及其配偶程丹杰,曾借助包括公司员工在内的第三方主体办理贷款,夫妇二人与多名公司员工之间发生过大额个人资金往来。监管层由此要求元立光电充分举证,排除实控人体外代付薪酬或业务招待费等进而虚增账面利润的可能性。
最后总结一下,元立光电布局消费电子与车载业务双赛道,年年大增的业绩展现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发展韧性。
元立光电在北交所IPO上市过程中被问询最多的是业绩增长合理性等问题,说明北交所发审委老师们真的是很勤勉尽职。
至于元立光电能否顺利过会,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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