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ST美克(600337)发布公告,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起诉公司,诉请偿还剩余借款本金1.8亿元,并支付相关利息、复利、罚息及案件受理费等费用,并对相关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涉案金额暂计1.85亿元。

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贷款总金额为1.8亿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专项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

为确保公司的债务得到支付和偿还,公司以乌鲁木齐美克研发大厦作为抵押,双方签订《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并在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担保最高债权额为4亿元。

贷款到期日为2025年10月10日,公司仅偿还本金20万元,贷款到期时未偿还剩余本金、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

2026年一季度,ST美克实现收入4.71亿元,归母净利润-2.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