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问题报告之三:物业公司市场定位与治理职能错位,“收费高服务差、只收费不服务”与“收费率低、运营困难”冲突加剧!

碧翰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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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某小区不少业主门口收到了一份前物业公司的红色通知书,标题为“催费通知书”。书中写道,业主所欠物业费多少,高达几倍的违约金有多少,并且发出法律风险提示,称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欠费业主,云云。

一时引发业主哗然。之前和物业公司之间纠纷种种,不少遗留问题尚未解决,现在又来这一手,小区矛盾愈发突出激烈。

今天从物业公司这一小区治理主体来探讨,究竟存在哪些问题?总的来讲,就是物业公司市场定位与治理职能错位,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收费高服务差”“只收费不服务”,物业公司也觉得冤枉,感叹“收费率低、运营困难”,交钱的业主太少,公司根本撑不下去!

如今一些小区物业和业主的矛盾愈演愈烈,已经形成了难解的双向死循环。

一、服务质量与收费矛盾尖锐,信访诉讼高发。

业主普遍反映“收费高、服务差”,而物业公司则强调“收费率低、运营困难”。

2025年,B区法院受理物业案件403件,99%以上为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欠费。

A区法院受理案件超1700件,还出现了新变化:调解率下降,反诉、上诉、执行、信访案件“一降四升”态势,即物业公司不愿意调解、只想判决,业主反诉、上诉、信访维权的情况越来越多。

在12345热线中,物业收费高、服务差是投诉重点。调研发现,人工、能耗成本上涨与收费率偏低形成恶性循环,物业公司运营困难,服务质量难以提升。

二、角色定位模糊,权责严重不对等。

物业公司本质是市场主体,却实际承担了大量矛盾化解、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等社会治理职能,但缺乏相应的执法权力和资源保障。物业公司如何与小区党支部、业委会明晰职责、加强协同合作,一直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

B区政法委提出,物业公司究竟归谁管、如何定位、党支部无权力资金与责任义务不对等,如何管好物业公司是关键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答案。

三、监管机制松散,缺乏刚性抓手。

职能部门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缺乏有效手段。

住保中心、住建部门反映,对物业公司“引导的多、刚性的少”,服务质量差、侵占公共收益等行为处罚措施有限,最多扣点信用分,威慑力远远不够。

城管部门对小区违建处罚难以到位。

公安部门对保安服务、安防设施监管乏力。

这种“看得见、管不了”的监管困境,使物业服务缺乏有效的外部约束,业主权益难以得到实质性保障。

四、准入退出机制不畅,选聘解聘易生乱象。

物业公司选聘、解聘程序复杂,极易引发激烈矛盾。前期物业到期后,无论是续聘还是更换,都面临巨大阻力。

调研显示,一次物业选聘往往需要街道、社区投入数月时间、召开数十场协调会,仍难以达成共识。业委会与物业公司间的矛盾常演变为群体性对抗,甚至引发“职业物闹”介入的恶性事件。

这种“进得来、出不去”的市场僵局,使劣质物业公司难以淘汰,优质企业难以进入,严重破坏了物业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秩序。

——《关于城区住宅小区治理主体协同困境的调研报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