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内华达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格洛丽亚·纳瓦罗周三在“菲利普斯诉帕拉德”案中裁定,一名州法院法官即使被指控“完全依赖人工智能”作出裁决,仍受司法豁免权保护,免于民事追责。

原告菲利普斯起诉州法院法官帕拉德,称对方在审理自己的案件时,把100%的决策职责交给AI,没有进行任何人类裁量思考,因此该裁决不属于司法行为,并且法官在“明显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行事。原告据此认为司法豁免不应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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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重申,法官享有绝对民事豁免权,即使裁决错误、恶意作出或越权,也受到保护;除非行为完全不在管辖权之内,或本质上不属于司法行为。法院以四项标准判断:发布司法裁决是正常司法职能;争议围绕的是原告在州法院待决的案件;没有指控事件发生在法官办公室之外;事件与法官履行官方职责有关。法院因此认定,被诉行为具有司法性质。

法院还指出,原告没有提供任何判例法或法律依据,证明“完全依赖AI”等同于“明显缺乏所有管辖权”或使裁决失去司法属性。最终,原告挑战司法豁免的尝试未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