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买卖、私藏”枪支
均属严重违法犯罪
不少群众误以为
改造射钉枪、持有仿真枪支
仅供玩乐无伤大雅
实则已触碰刑法红线!
近期
峨眉公安破获一起
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2026年6月,峨眉山市名山派出所接到线索,龙池镇居民林某某涉嫌私藏枪支。民警赶赴其住所开展搜查,在院角干柴堆夹缝中,查获被化肥袋包裹、缠有防水胶布的改装射钉枪。
面对物证,林某某拒不配合,谎称是捡拾的废铁。民警出示相关目击证言开展普法攻坚后,如实供述改装、私藏枪支的事实,并交代曾将两支枪支转卖给罗某,同时供述其中一支枪支来源于罗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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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关键线索后,办案民警循线追踪,先后将罗某某、罗某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打掉这条非法枪支流通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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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罗某某私自购置工具配件,非法制作改装射钉枪并对外售卖;林某某继承其父自制射钉枪,另持有气瓶枪,后将两支枪支予以转卖;罗某非法收购枪支后,分别藏匿于卧室衣柜、家中猪圈隐蔽位置。
办案民警先后将涉案枪支全部查获,经乐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三支涉案物品均认定为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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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罗某某、林某某、罗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涉案枪支全部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射钉枪、气瓶枪一经
私自改造、具备致伤击发能力
即属于法律界定的非法枪支
请广大群众自觉自查自纠
主动上交家中非法枪爆物品
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线索
共同筑牢社会治安安全防线
内容来源:峨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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