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老板发现了一款神奇的毛巾,马上花27000元买了6000条,结果上网一查,这种毛巾多的很,价格低至一块,而他的进价却是高达4.5元。
这事儿说起来挺让人唏嘘的。
来先生在杭州做 日用品批发生意,算是老江湖了。大热天跑去 义乌进货,满脑子想的都是"这趟得捞个爆款回去"。商贸城外面有人搭讪,说里面全是外贸货,带你去亲戚家看看内销的。来先生一听,嘿,遇到热心肠了,就跟着去了。店里东西他本来没看上,结果老板把一条毛巾往他脖子上一搭,那感觉,绝了。三伏天,脖子上一阵凉意窜上来,比吹空调还爽。来先生当场就觉得,这玩意儿拿回去不得卖疯了?脑子一热,6000条,27000块,拿下。
回杭州的路上估计还乐呵呵的,一到家,冷静了。掏出手机一查,傻眼了。
网上这毛巾多的是,款式五花八门,价格从一块钱到三四块都有。他4块5进的货,怎么卖?卖5块?人家网上卖1块,消费者又不傻。卖3块?一条亏1块5,6000条就是9000块。这不是进货,这是接盘啊。
赶紧联系义乌那边退货。对方一开始只肯退7000块,来先生不干,货砸手里卖不出去,钱也拿不回来,这叫啥事儿?磨了半天,商家松口了,退14000。来先生一算,来回路费、饭钱一扣,净亏13000多。大热天跑一趟,钱没赚到,还倒贴,搁谁身上都憋屈。
找了媒体协调,想全额退款。商家也有话说,实体店跟网上能一样吗?我家货质量好,降温效果实打实的,网上那些一两块的是劣质货。合同签了,又没写退货条款,我退你14000已经是人情了,按规矩一分钱不退你也得认。
这案子挺有意思的,两边都有理,又都没理。
你说来先生冤不冤?冤。但这冤,不是商家骗他,是他自己"坑"了自己。做了这么多年批发,进货前不查行情,不看比价,光靠脖子上一阵凉快感就做决定,这跟 炒股听消息有啥区别?冲动是魔鬼,放在做生意上尤其致命。
你说商家黑不黑?4块5的批发价,网上零售才一两块,这利润空间确实让人咂舌。但人家没强迫你买,没虚假宣传,毛巾确实能降温,合同也是你自愿签的。商人逐利,天经地义,你能说人家犯法吗?
这事儿核心就一句话:商事买卖,风险自担。
《 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看货验货谈价付款,合同当场生效。商家没欺诈,没胁迫,来先生也不是啥也不懂的小白,他自己一时冲动、盲目看好商机、忽略市场行情,这叫商业认知风险。法律不会为成年人的商业误判买单。
有人可能会说,那 显失公平呢?来先生被坑了啊。
显失公平的前提是商家利用对方不懂行、急迫、弱势,恶意收割暴利。但本案商家只是正常批发,货品效果真实,来先生是多年批发商,具备行业判断能力。他就是自己脑子发热,跟显失公平不沾边。
商家愿意退14000,严格来说已经是情分,不是义务。按法理,一分钱不退也站得住脚。
这事儿给所有做生意的人敲了个警钟。
进货前,先查行情。现在信息这么透明,手机拿出来搜一搜,同类产品什么价位、什么品质,一目了然。来先生要是进货前花五分钟搜一下,这13000的亏根本不用吃。信息不对称的时代早就过去了,现在的坑,大多是信息懒得查自己跳进去的。
合同要看细。退货条款、售后条件、违约责任,白纸黑字写清楚。口头承诺不算数,关键时刻合同就是护身符。来先生签了合同却没写退货条款,等于把自己的后路堵死了。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别被"体验感"冲昏头脑。那条毛巾往脖子上一搭,确实凉,但凉不 代表值4块5。做生意讲的是利润,是差价,是市场行情,不是个人感受。来先生把个人体感当成了商业判断,这本身就是错位的。
义乌那边今年冰感毛巾确实火, 欧洲热浪一来,日销16万包,订单排到8月。但火的是外贸,是出口,内销市场早就卷成 红海了。来先生只看到"凉",没看到"卷",信息差吃了大亏。
话说回来,商家也有可以反思的地方。4块5的批发价,在信息透明的今天,确实容易让人产生"被宰"的感觉。虽然合法,但口碑这东西,一次纠纷就可能传千里。做生意长远看,靠的不是一单两单的暴利,而是回头客和信誉。这次退了14000,下次可能少一个客户,值不值?这账商家自己心里得有数。
来先生最后亏了13000,买了个教训。这教训贵是贵了点,但对一个做了多年批发的老板来说,可能反而值。以后进货前先比价、先看合同、先冷静三分钟,这三条记住了,13000就当交学费了。
你觉得来先生这亏吃得冤不冤?还是说做生意本来就是这样,愿赌服输,没啥好说的?
杭州大老板花27000元买了6000条,上网一查价格低至一块,进价却高达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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