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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弟弟举报哥哥“冒名上大学”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8月18日上午,哥哥因“撤销学历证书行政决定”再次起诉湘潭大学一案在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开庭审理。弟弟唐一达作为第三人出庭。

母亲发声:

两人是双胞胎

分别考取大学,没有冒名顶替

在早前报道中,虽然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唐时达和唐一达的出生日期是同年同月同日,但对于两人是双胞胎还是仅为亲兄弟各执一词。唐时达表示两人是双胞胎;唐一达表示其比唐时达小一岁,仅是兄弟,不是双胞胎。

肖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两兄弟确为双胞胎。“当年我正值怀孕期间,和前夫闹离婚,前夫态度强硬,要求我引产,明确表示不愿抚养孩子,我执意保住腹中胎儿,动身前往姐姐家中暂住。彼时前往姐姐家需要五六个小时车程,中途还要走山路。赶路途中,我身体不适,在路上生下一对双胞胎。”

肖女士称,两个孩子降生后,自己在姐姐家住。“姐夫人很好,也有文化,就叫他取名,他就说干脆跟他一样姓唐,取名唐一达、唐时达,我同意了。”

肖女士表示,两人自出生起便使用该姓名,没有换过名字。因为自己离婚经济条件有限,将唐一达带在身边抚养,唐时达由姐姐、姐夫收养照料。虽二人同龄,但并未同年入学,唐时达由养父母安排提前一年入校,自己晚一年才送唐一达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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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北京市二中院作出再审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涉事高校回应:

确认冒名顶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8月17日,湘潭大学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中国新闻周刊,湘潭大学根据上述判决书中的要求,就唐时达涉冒名顶替的问题,通过公安部门调取户籍资料、走访询问相关知情人士等方式,重新开展了调查取证。

结合此前相关案件中已生效的判决文书,湘潭大学“确认了唐时达冒名顶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学校依据法定程序向唐时达送达了《湘潭大学拟撤销唐向东学历证书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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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校方工作人员介绍,在听取唐时达的陈述和申辩后,经学校相关人员研究作出《关于撤销唐向东本科学历证书的决定》,并已向唐向东及其法定代理人完成了送达。唐时达对决定不服,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阶段,具体信息以法院判决为准。

而就唐时达本科入学时,湘潭大学相关证据固定情况,以及“冒名顶替”相关证据为何未向唐向东本人出示等案件细节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具体处理细节将了解后再做回复。

开庭前,唐时达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在被弟弟举报后,他的本硕博学历接连被取消,自己因此丢了工作,无业至今。对于弟弟,他的心情很复杂,“(弟弟)这么攻击我,我当然心里非常愤怒”。

唐一达则表示,他与哥哥的感情已经无法回到从前,“没有感情了,不互相伤害就不错了”。

据此前媒体报道,哥哥唐时达在2001年冒用弟弟的高考录取身份就读本科,2018年,湘潭大学下发文件“情况属实”,撤销了哥哥的本科学历。其间,兄弟俩曾尝试和解,哥哥支付160万元,剩余200万元出具欠条,弟弟撤回上诉,并写下检讨书称“举报不实”,但200万元未如期到账,弟弟再次起诉追讨欠款,同时重启学籍顶替追责。2025年8月,湖南高院以“证据不足、违反程序”为由,责令学校重新作出决定,导致2018年的第一次撤销决定在法律上被撤销。2025年11月,湘潭大学补充完善调查材料后,再次作出决定,依旧以“冒名顶替入学”为由撤销哥哥的本科学历。哥哥再度起诉湘潭大学。

随着开庭临近,潮新闻记者再次专访兄弟二人,他们在采访中分别对事实与证据进行陈述,但多组关键事实完全相悖,兄弟双方到底有哪些争议焦点?兄弟俩的母亲首次露面,都说了什么?本次庭审我们又该关注什么?

争议焦点一:谁是唐时达?

身份问题是全案逻辑起点,双方说法完全相悖。

庭审前一天,唐时达完整讲述了兄弟二人的成长轨迹:妈妈怀孕时,跟丈夫因为是否要孩子的事情闹不和,在外婆家生活,妈妈的二姐(养母)刚好回娘家,就带着生母去她家玩。从外婆家到养母家要坐6小时的车,还要走三个多小时的山路,走着就在半路的歇脚亭,把兄弟俩生下来。

“生之前,我就知道肚子里是双胞胎。”兄弟俩的母亲肖女士今年71岁。她告诉记者,在他们5个月大左右,因为抚养不起,就把唐时达送到养父养母家了。“他们养父是乡镇的公务员,在整个家族里面是很有文化的,所以孩子们出生后就请他取名字。他对孩子们很喜欢,取好名字后还随口说,不如干脆一并都姓唐(即跟养父姓)。因为他们爸爸本来就不想要,我就说那就姓唐吧。”

就这样,唐一达跟着妈妈生活,唐时达到了唐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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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一天,肖女士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 记者贾晓雯摄

唐时达说,妈妈是在城步县城做裁缝。他6岁的时候,从养母家(二姨)到了大姨家里,在西岩镇小学从一年级读到六年级,初中回到城步县城,跟着母亲从初一读到高三。“唐一达就跟着我母亲,本来在县城的红旗小学读书,后来因为他学习好,送到武冈中学从初一读到高三,2002年参加高考。”

“唐一达小时候很听话的,长大工作后就不听话了,他很飘了。”肖女士觉得,唐一达嫌弃她是农村的,嫌她穷,是唐一达思想变得自私了。“我好不容易把他们养大,现在出这么大的事,我能舒服吗?本该享福了,现在过的是什么生活。”

唐一达则表示,母亲所说兄弟二人在前往二姨家山路上的歇脚亭出生,是他第一次听说。在他记忆里,哥哥一直比他大一岁,兄弟二人并非双胞胎,生日分别为农历十月十六、七月十三,生日从来都是分开过。自己从初中到高中,都是在城步一中读书,复习班才插班到武冈中学复读。

争议焦点二:是否冒名顶替?

学籍、高考顶替是本次行政诉讼最核心的争议。

唐一达称,2001年唐时达冒用其录取名额入学湘潭大学,判断是否顶替关键看“高考成绩到底是谁考出来的”,并表示有证据显示,湖南省招生考试院带有本人照片的成绩单。同时他说,唐时达的身份是有社会显著性的,他有邻居、同学、老师、亲戚等,就是要看这个显著性是指向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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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一天,唐时达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记者张迪

唐时达对此全盘否认,“我从来没有叫过潘涛,湘潭大学也是我自己考取的,档案记录显示二人求学轨迹互不重合,不存在冒名顶替情形。我叫唐时达,我弟弟叫唐一达,都从来没有换过名字,我们的户口本等登记信息,从来都没有过曾用名,都只有这一个名字。”

此外,他表示,湘潭大学、唐一达、桥头村、城步一中、武冈中学等证人证言均存在前后矛盾的问题。

本次庭审,我们要关注什么?

多重核心事实,兄弟俩各执一词,到底是谁在说谎?真相等待开庭后或许能揭晓,那么本次庭审,我们该关注什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本次庭审关键包括,第一,原行政行为被撤销是“纯程序问题”还是“事实证据不足”,这直接决定学校能否重作相同结论。第二,湘潭大学就唐时达冒名顶替事件,是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认定顶替事实。

“关于案件实体争议焦点,需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予以出示证据,以客观证据形式还原事实,就涉及到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的分配。”巩晶晶表示,值得注意的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不同,是举证责任倒置,区别于民事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也就是说被告湘潭大学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唐时达只承担初步举证义务,第三人弟弟唐一达只有举证权利,无法定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湘潭大学举证责任相对最重,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因此,湘潭大学必须拿出完整、无重大矛盾的证据链证实顶替事实。

“本案是典型的民事纠纷衍生行政争议,时隔十余年,原始档案残缺、户籍历史遗留漏洞、各方言词证据相互对立,形成典型事实罗生门。身份证据、自认文书、利害关系人证言均存在无法排除的合理疑点。”巩晶晶说,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归于湘潭大学,法律认定事实依靠完整无矛盾的证据链,不能依靠情理推测还原客观真相。当待证事实存在多重疑点、证据链条存在断裂时,作出撤销学历这种足以改变当事人一生轨迹的重大行政决定,仍应保持审慎。

编辑 | 马凤啸

责编 | 徐 菁 赵宁宁

主编 | 杨公元

来源 | 钱江晚报、大河报、中国新闻周刊、现代快报、红星新闻、看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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