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网络广告是消费者了解商品信息的重要途径,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当前网络电商消费活跃,部分网店经营者为博取流量、吸引消费者下单,在商品标题随意宣称产品具备防霉抗菌功效,在没有权威检测报告支撑的情况下夸大商品性能,误导消费者,扰乱网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网络广告是消费者了解商品信息的重要途径,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当前网络电商消费活跃,部分网店经营者为博取流量、吸引消费者下单,在商品标题随意宣称产品具备防霉抗菌功效,在没有权威检测报告支撑的情况下夸大商品性能,误导消费者,扰乱网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典型案件

近期,小营市场监管所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发现辖区某网店经营者涉嫌广告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在网络平台销售实木菜板,商品标题中宣传“防霉抗菌”,以“实木”作为产品卖点,暗示该天然实木菜板具备抑制细菌滋生的特殊功能,以此诱导消费者购买。实际上任何木材处于潮湿环境下均存在发霉的可能性,当事人无法提供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涉案菜板经过抗菌相关处理。执法人员结合平台网页截图、投诉举报材料、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固定违法事实,完成案件调查。

案件定性

当事人销售实木菜板,在无权威检测报告佐证的情况下,于商品标题宣称产品具备“防霉抗菌”功效,对商品性能作引人误解的夸大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其行为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商品的性能、功能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属于虚假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若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下架相关宣传内容,可符合从轻处罚情形。参照广告违法行为处罚裁量相关基准,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含有“防霉抗菌”内容的违法广告,删除商品标题违规宣传用语;

责令在平台相应范围内消除不良影响;

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件提醒

消费者

广大消费者网上选购厨具等生活用品时,理性看待商品标题宣传的各类抗菌、防霉等功效,不要轻易被宣传话术误导。选购时留意商家是否可以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不要轻信夸大功效的宣传。如发现商家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共同守护放心网络消费环境。

经营者

网络网店经营者开展线上经营,发布商品广告宣传应当严格遵守《广告法》相关规定,宣传商品功能、性能必须要有事实依据以及相应检测报告支撑,严禁随意夸大产品功效。要认真做好商品广告内容自查自纠,杜绝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营销话术,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共同维护网络电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小营所

日期:2026-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