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中央又部署一轮“深化扫黑除恶”?

难道是黑社会卷土重来了?

错。

本质不是旧黑帮复活,是“黑”的定义,被重新画圈了。

2018年那波,打的是啥?村霸、市霸、沙霸、矿霸,线下聚伙、明火执仗、称霸一方。

现在呢?2026年这轮明文点名:网络水军、软暴力催收、套路贷、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劳务碰瓷、平台围攻、跨区滋扰……

《反有组织犯罪法》2022年生效后,“有组织犯罪”不光是传统黑社会,还包括“恶势力组织”——经常纠集、多次违法、欺压群众、形成行业或区域影响,就算没刀没枪,也算。

你看懂没?

“黑”的门槛,从“暴力组织”滑到了“有组织行为”。

一切有协同、有分工、有持续行动逻辑的群体动作,都可能被塞进这个筐:

老板抱团维权,算不算?

业主集体拒缴物业费,算不算?

同行串联抵制平台抽成,算不算?

劳务者组团索赔,算不算?

边界一模糊,“有组织”三个字就成了万能标签。

更关键的是目的层。

传统黑恶是被“组织”压迫;现在打击的逻辑往前推一步——凡是自发的、横向的、能互相呼叫的人的连接,都被视为风险。

村族、同业、邻里、网民联动、欠薪联盟……本来是社会自带的缓冲垫,现在先被看见的不是“诉求”,是“组织性”。

一边打伞破网,一边把非正式组织提前打碎——个体一旦原子化,维权靠喊,抗争靠单挑,治理成本反而最低。

但这不是说扫黑本身是假的。

网络敲诈软暴力催收、村霸回潮,确实有人被逼跳楼,这部分该打。

问题是:当“黑”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四个硬特征,稀释成“只要有组织+有滋扰+有影响”,红线就靠解释权活着。中央也说“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可到了基层,凑数的诱惑永远在。

所以2026年再提扫黑,真正值得盯的不是“坏人又多了”,而是:

谁有权定义“组织”?

谁来判断“软暴力”?

当一切抱团都被潜在标记为黑,普通人剩下的,只有原子化的安静。

——这,才是这轮扫黑最该被听见的那句潜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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