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时有发生且不断升级
时常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严重影响到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这里给大家梳理了
5个具有代表性的警示案例
案例六
案情简介:小毛和小夏两人均为北京某职业高中学生,一天,两人在小毛家喝了酒后在离小毛家不远的荒僻处遇到了大明。小毛说大明跟他一直以来都有矛盾,提议一起打大明一顿。小毛和小夏二人持铁管殴打大明的头部等部位,持续追打致使大明死亡。当天晚上,小毛返回事发地点,确认大明死亡后,将大明掩埋。
以案释法:小毛和小夏两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均应予惩处。小毛和小夏分别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刑罚。
两个刚满16周岁还稚气未脱的少年为什么会触犯如此严重的罪名?为了解小毛和小夏的犯罪原因,在法庭审理中,法官邀请社会调查员对小毛和小夏的家庭、学校情况进行了社会调查。调查员认为小毛和小夏除了性格偏内向以外,并没有明显的对社会不满情绪或自卑自负倾向,犯罪的主要原因还是法制观念淡薄,对生命和他人没有正确的思想态度。
职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将直接进入社会,这就对职业学校的德育教育和法治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业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法制教育课程,在讲授法律知识和内容的同时,注重对学生法律意识和人本关爱的培养,特别是教授学生正确处理人际矛盾的方式方法。
案例七
案情简介:2021年9月,岳阳的安安(化名)趁爸爸不注意,用他的手机玩了几款游戏并进行了充值,5天时间共花掉了8828.14元,其中,主要的收款方为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安的父母说,他们对此并不知情。直到9月11日,安安的爸爸才偶然发现银行卡里的余额不对,这才知道8000余元全被儿子用于游戏充值了。安安的母亲成女士称,此前他们联系了平台客服,也提交了各种相关资料,但得到的答复一直是“审核中”。
以案释法:未成年人充值网游,是可以要求退回的。因为未成年人属于非完全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追认,充值行为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为游戏充值的,需要经家长的同意,追认,充值行为才有效的,所以孩子为游戏充值后,如果家长不追认的,游戏公司就需要退还充值的款项。同时,家长在要求退款时,要有证据证明充值行为是未成年人操作的,比如相关的监控视频或者人脸识别记录等。
案例八
案情简介:十六岁的小周通过“快手”APP认识了十三岁的少女小丽,二人在网上越聊越投契,便相约做了男女朋友。一个多月后二人见面并于当晚到宾馆,发生了性行为。过后,二人因为琐事吵了一架,分手了。过了几天后小丽发现自己怀孕了,但是已经删除了小周所有的联系方式,找不到小周。小丽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敢告诉父母,一直到几个月后肚子大了起来,才被其母亲发现,带到医院检查,此时小丽已经怀孕五个月。后来小丽的母亲报警,小周被警察抓了起来,小丽也因为引产造成了身体和心灵的多处损伤。
以案释法:青春期对异性的好奇和懵懂是正常的,小周和小丽不应该在身体和心灵都没有发育成熟的时候就发生性关系,造成的后果是二人的年龄无法承受的。还有小丽不应该在出事之后隐瞒父母,要知道,父母永远是最爱你的,遇到问题,寻求父母的帮助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有同学可能会问了,小周没有违背对方意愿,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应该构成强奸罪呀。这就错了,法律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即使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行为人也构成强奸罪。
案例九
案情简介:16岁的小钟是北京某中学学生,他以虚假身份信息在社交网站上注册,与未成年女性交往,多次以言语威胁的方式强行与多名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并拍摄裸照,还以将裸照发至互联网上为要挟多次侵害被害人。
以案释法:小钟无视国法,以胁迫手段,强行与多名未成年女性多次发生性行为,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小钟被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对青少年的道德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青少年网络道德缺失问题日益凸显。在学校课时管理不严格的时候,许多学生都耽迷于网络。网上色情的魔爪不仅让小钟这样的少年走进犯罪的泥淖,更让那些被侵害的少女背上了不该有的桎梏。小钟由于其法制观念不强,家庭管理教育缺失,加之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网络是把双刃剑,建议引导未成年人正确的认识网络,充分利用网络的健康有益资源。学校、家长、社会应当形成合力,积极用正规的性教育和文明健康的网上文化促进互联网和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为未成年人创造清洁、绿色的网络环境。
案例十
案情简介:大乔在本市某中学内因琐事与小邵、小罗(男,殁年15岁)发生口角,并约定进行殴斗。小柯得知后指使大牛将其存放在宿舍内的折叠刀提供给大乔。后大乔在该校男厕所内与小邵、小罗等人互殴过程中,持刀刺击小罗的颈部,致使小罗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以案释法:大乔、小柯、大牛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依法均应予惩处。大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小柯、大牛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法院在依法判处大乔刑罚同时,也分别判处了小柯、大牛相应的刑罚。
在学校中因琐事起争执是非常常见的,学校与家长都要教育、引导孩子正确处理争执,因为未成年人认识判断能力、自我控制能力都尚不成熟,对争执处理稍有不当,便可能造成自己或他人的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当与同学因琐事发生摩擦后,要通过协商或告知师长等正当途径解决,不能意气用事、甚至动手动刀;遇到同学或朋友要与其他人打架斗殴时,要及时劝阻,劝阻不成的要及时告知老师或家长,而不能主动参加或者提供凶器。
转 自 :墨脱女性
初 审 :纪婷婷
复 审 :王 慧
终 审 :任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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