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韩瑞霞教授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是,总是搞突然袭击。这不,《媒介社会学》一书才开完新书发布会不久,《数字媒介社会学》一书的电子稿便已经出现在我的PC端,并嘱我写序。从博士论文研究詹姆斯 ·凯瑞开始,韩老师就一直在媒介社会学的领域中深耕。文科学者一本一本写书,而且挑战的都是最前沿的话题,这在当代是一种令人钦佩的举动。毕竟,很多人已经只把写论文当成是自己的志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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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媒介社会学这一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心情便有点复杂。2002年我在南大社会学系攻读博士以后,逐渐尝试用社会学的跨学科视角反观传播学,有了初步的传播社会学观念。当时,社会学系前主任宋林飞教授还专门写过一本名为《社会传播学》的著作,在传播学圈颇有名气。但是我的导师周晓虹教授在社会心理学课上的一番教诲,让我对所谓跨学科研究产生了极为谨慎的态度。2000年前后,是人文社会科学跨学科研究最为兴盛的时代,大家都在提倡在跨学科领域中实现理论创新,以至于跨学科研究这一观念变成了学术研究的神话。其实这个神话在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也同样备受推崇。可就在那个时候,周老师敏锐地发现,跨学科研究存在着内在的悖论。比如以社会心理学为例,它就天然存在着两个几乎完全不同的研究视角,即社会学取向的社会心理学研究和心理学取向的社会心理学研究,这两种社会心理学研究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也就是说,社会学学者们眼中的社会心理学和心理学学者们眼中的社会心理学,除了名称一样以外,根本没有其他任何坚不可摧的共识。社会学家眼中的社会根本不是心理学家眼中的社会;心理学家眼中的心理也不是社会学家眼中的心理。后来,人类学取向的社会心理学研究加入了进来,这个领域便更加混沌了。也就是说,跨学科领域通常就是游牧空间,这一领域充满着不确定性和冲突,但通常被其名称莫名其妙地黏合为一个岁月静好的整体。从此以后,对于像媒介社会学这样复杂的交叉领域,我一直保持一种比较慎重的观望态度。

媒介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似乎比社会心理学还要复杂,它蕴含着传播学、媒介学、媒介管理(其实就是某种意义上的组织行为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等多种完全不同的媒介社会学观念,最重要的是,这些学科对媒介的理解各有各的不同,其中最主要的分歧在于媒介到底是一种无形无相的存在,是一种有形的中间物,是一种表征或文本结构,抑或一个组织及其行动。这体现出存在主义现象学、新物质主义、结构主义和人本主义等多种不同哲学思潮对媒介本体理解的差异。当然,不同学科对于“社会是什么”的理解就更为复杂。单单是社会学本身,对社会的理解就完全不同。在现象学社会学看来,社会就是一个意义世界;对于社会心理学而言,社会就是影响心理活动的社会变量;然而在结构功能主义看来,社会就是一个由各种社会组织构成的生态系统。所以媒介学意义上的媒介社会学只是从媒介学视角出发,探讨媒介与社会关系的研究,而社会学意义上的媒介社会学则可能是从某一种社会学视角(比如框架理论或场域理论)探讨媒介组织与社会系统关系的研究。所以,它们注定讨论的不是同一类问题。

跨学科领域极少有真正的融合,甚至很难做到交叉。比如说,从地理学角度理解的媒介地理学和从媒介学角度理解的媒介地理学,恐怕千差万别,两者根本不是一个范畴,甚至不能对话。所以,所谓跨学科研究说到底不过是不同学科视角在某一充满神秘色彩的“游牧空间”的“探测活动”,说到底就是不同学科视角的理论延伸,这种探测活动完全无法背离所在学科的认识论和基本前提。在这个意义上讲,跨学科研究对于任何学科的意义都在于为本学科在新领域延展与拓路,所以也可 以把跨学科研究理解为一个“伪命题”,它只是一种前沿性的学科化研究。最近有一种论调说媒介研究忙着种其他学科的地,这种说法充分体现出对跨学科研究的无知。媒介研究关注的物质性和媒介性问题可能具有哲学的色彩,但它与从哲学(比如技术哲学和新物质主义哲学)的角度看待媒介技术完全不是一回事。媒介研究确实具有跨学科的色彩,但也正是因为这样,它与一切跨学科研究一样,只是在为传播学拓路,仅此而已。动不动就指责跨学科研究不务正业,其实只是一种保守主义和排他主义的修辞,它以一种反智主义的态度在阻止本学科的理论变革。

正如哈曼所说的那样,任何关于研究对象(在他看来都是物)的直接的知识都是不可能的,知识只能在关系和行动中被展开。学科化的知识不可避免地是一种“盲人摸象”,各说各话。哈曼以地质科学与岩石的关系形象地展现了这一点:“地质科学并不能完全认识岩石的存在,因为石头总是有实在的存余,比我们拥有的关于岩石最全面的知识都要深—但是我们在建筑工地上使用石头和我们在街上争吵时使用石头都不能穷尽其功能。但是这种结果并不是因为人或者动物意识具有令人惋惜的局限性。相反,岩石并没有彻底展开,或者因为任一行动或关系被穷尽。”)学科化的“纹理空间”尚且如此,跨学科的“游牧空间”就更是如此了。所以,将跨学科领域这一“游牧空间”纳入类似学科化研究的“纹理空间”的努力既是危险的,也是吃力不讨好的。

前些年,传播学界中青年学者的中坚力量想为媒介社会学的边界工作做一点努力,发表了几篇重要的文章,试图为媒介社会学划定边界,将大众传播社会学、新闻生产社会学与21世纪围绕互联网社会影响的当代论述视为媒介社会学的三大知识谱系,三者各自对应英美学界的三重边界工作:“一是凸显大众传媒带来的社会问题或者阐发媒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将传播议题带入社会学视野;二是强调媒介社会学的批判性,以反拨社会学中的功能主义和传播学中的主导范式;三是凸显‘社会学敏感性’,以将媒介社会学与传播学相区别。”我虽然很钦佩这几篇文章的勇气,但依然觉得这种边界工作的努力挂一漏万,而其中最不能忽略的努力就是西北欧学者在非表征主义和深度媒介化社会方面所做出的理论贡献。于是,我参与了论战,并试图表明表征主义遮蔽了当时中国媒介社会学研究群体的眼睛。我还试图说明社会学、传播学这些学科本身也没有形成所谓统一的学科视角。尤其是美国传播学从其基于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的基础之上展开其研究框架开始,一直就是一个边界很难被封闭的研究领域,它与社会学走得很近,甚至很难说传播学、媒介社会学和社会学之间有什么严格意义上的边界。这是施拉姆在晚年把传播研究称之为“十字路口”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把美国传播学理解为媒介社会学,这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说得通的。传播学四大奠基人的研究以及整个效果研究,甚至是它们的对立范式北美的媒介环境学研究、英美文化研究和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几乎全都可以被看作是媒介社会学。

2024年韩瑞霞《媒介社会学》一书出版,该书回避了作为表征和非表征的媒介社会学之争,回避了人本主义和去人类中心主义的媒介社会学之争,回避了社会学取向、传播学取向和媒介学取向的不同媒介社会学取径之争,而是从理论、历史和方法的角度全面地对媒介社会学的内涵和外延作出了自己的规定。虽然韩瑞霞试图通过教材书写的方式化解这些矛盾,以“行动—媒介—结构”的分析框架去化解存在于媒介社会学领域中的视角之争,但其实这个问题是不可能回避的,只能暂时搁置。搁置这一切,使《 媒介社会学》脱离其时代特征和媒介实践,成为芝加哥学派、布尔迪厄和格兰诺维特等历史人物再度发言的舞台。

相比于《媒介社会学》,《数字媒介社会学》一书最大的特点是引入了媒介化社会理论的视角,从而完成了媒介入射角的转向并重构了关于媒介社会学的刻板印象。所以,在书的开篇,韩瑞霞就鲜明地显现出了自己的立场:数字媒介社会学是在传统社会学“行动(能动性)(agency)—结构(structure)”框架下考察数字媒介在人类社会生活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发挥作用的一门交叉学科。与媒介社会学相比,其更为关注web3.0以降数字媒介在社会基础设施构建、社会分层与流动、组织机构运转、群体认同形成以及行动者集置等方面所发挥的“中介”及 “重构”作用。这体现了韩瑞霞两年多来的重要思想转变。其实,采纳了深度媒介化的视角,就意味着韩瑞霞走向了媒介学的视角,也意味着她对《媒介社会学》中一些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主体性观点的取舍。这就让《数字媒介社会学》一书变得更有解释力和现实性。

不过,与其说这是《数字媒介社会学》一书主动的选择,还不如说这就是数字化媒介的力量在学术研究中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显现。今天我们所说的数字媒介,再也不是大众传播时代的报纸、广播和电视,更不是以内容为中心的渠道和组织机构。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媒介平台,早已经是联为一体、具有巨大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巨装置,是一种具有行星特质的堆栈。在这样一个技术具有能动性的媒介化社会中,媒介基础设施化、媒介作为自主化的行动者、媒介逻辑的支配化、社会行动的数据化以及时空关系的重组正在构成这个社会的主要特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库尔德利和赫普才会批评伯格和卢克曼在《现实的社会建构》一书中无视媒介在社会交往中的作用。而从今天的角度来看,我们又该进一步批评库尔德利和赫普,他们无视自动化媒介所建构起来的人机共生的社会交往方式,这种交往方式意味着人的主体性的受限。在强大的媒介基础设施面前,更多的时候是媒介在支配人而不是人在使用媒介,是“话在说人”而不是人在说话,是“字在打人”而不是人在打字。

有趣的是,这种颠覆性的社会变革在“媒介”这个概念中根本体现不出来,因为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媒介就是媒介,从来没有变过,正如库尔德利和赫普所言:“正是 ‘媒介’这个词掩盖了巨大的变化。”今天有些学者,依然生活在笛卡尔式思维的 “二级传播理论”当中,反对将人的主体性理解为被数字媒介激发或限定的有限主体性,认为媒介不过是连接政治经济制度与人的工具,指责媒介理论只是一种看似高大上的空谈,从而把自己活成了打着唯物主义旗号的唯心主义者,打着激进批判旗号的保守主义者。把人看作是具有主体性的使用者和把技术看成工具的观点并不见得完全不对,关键是看是什么样的人与技术的组合。“现在和将来都一直会有一些装置,这些装置被理解和被利用为人类使用者所操纵的工具(例如,割草机、开瓶器、电话、数码相机)。”但是,在强大的自主性技术面前,在能够进行自动化机器学习的人工智能面前,这种工具论的观点并不适用:“无论工具性定义在某些情况下对于解释某些技术设备来说多么有用和看似正确,它都不能穷尽所有种类的技术的所有可能性。”可技术工具论的主要问题还不在于此,在我们当下的政治经济制度中,媒介从来就不仅仅是工具,它就是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制度与人的关系本身,不存在技术与人技术与制度的二元对立。批判媒介就是制度批判,批判媒介也就是价值批判。《数字媒介社会学》把数字媒介看作一种中介和重构的力量,已经比《媒介社会学》迈出了一大步,不过这还远远不够。这本书的遗憾在于,依然想把媒介社会学建构为一个纹理空间,使其知识体系化,忽略了最重要的任务,即 :回答数字媒介的中介与重构到底意味着什么,它对于人的存在会产生什么值得警惕的后果。这种基于人类存在意义的反思恰恰是比政治经济学更强有力的批判,它体现出媒介学的本质依然是对人的价值的捍卫。 海德格尔在《技术的追问》一文中,对现代技术体系比较悲观,认为它对于人类而言是一种最高级别的危险。 这种危险体现在它剥夺了人们的选择:“技术之本质居于集置中。 集置的支配作用归于命运。 因为这种命运一向为人指点一条解蔽的道路,所以人们往往走向(即在途中)一种可能性的边缘,即:一味地去追逐、推动那种在订造中被解释的东西,并从那里采取一切尺度。”选择的消失,既意味着自由的消逝,也意味着未来的终结。数字媒介技术正在越来越多地显现出它的支配力,成为支配人类存在的巨型机器装置,确实同时对人类的自由和未来构成严峻挑战。因而,如何揭示这种订造式的解蔽对人类存在的威胁,是数字媒介社会学题中应有之义。这也意味着《数字媒介社会学》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完成的理论使命。

是为序,与韩瑞霞教授共勉。

胡翼青

202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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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瑞霞 教授

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志远卓越学者。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青年等多个项目。于《国际新闻界》、《新闻大学》 Journal of Asian Public Policy, Asian Perspective等中英文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与教材《美国传播研究与文化研究的分野与融合》(2014)、《流动的认同:教育、媒介、社会接触视野的在华外国青年中国观》(2018)、《媒介社会学》(2024)。为中国社会学会网络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传播与媒介社会学会委员。目前研究方向:媒介社会学、国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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